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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听证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11-11 15:32:16       文章字号:     

方府行复〔2024〕66号武汉顺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1月20日下午14:30。

二、听证地点

大方县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三、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武汉顺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三人:丁熊、刘立峰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2024年11月19日17:00前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857—522169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庭,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听证纪律。

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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