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方县残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残疾人事业全过程,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1. 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领导、部室分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年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切实扛牢主体责任。
2. 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规清单,带头学法用法,推动班子成员依法决策、依规履职。
3. 完善制度保障。修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章,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重大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等关键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2件,确保行政行为有法可依。
(二)深化法治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 强化干部队伍培训。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升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的重要组织形式,它在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为实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思想保障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习3次、开展普法讲座2场。全员通过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92%、通过率均达100%。
2.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全国助残日”“爱耳日”“普法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以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涉残法规政策,提升宣传实效性。
3. 聚焦特殊群体普法。针对重度残疾、文化程度较低等特殊群体,结合残疾人康复、就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上门普法、宣讲等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普法覆盖“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规范管理行为,优化助残服务质效
1. 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并公示权责清单,明确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承诺时限,推进残疾人证办理、康复救助、培训就业咨询等服务“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年来,完成配辅助器具463件;完成听力障碍残疾人助听器验配40例、人工耳蜗4例;开展各类抢救性康复训练:听力言语残疾儿童21例、孤独症儿童87例、智力残疾少年儿童74例、脑瘫(肢体)27例;完成假肢安装21例;提供基本康复服务1049例。举办残疾人培训班6期,参与培训231人次;残疾人大学生助学款发放21人4万余元;无障碍改造120户,切实增强了残疾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信访维稳和风险排查全过程。
2. 规范重点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残疾人证受理、审核、公示全流程监管,开展证件核查2838人次,确保资格认定公正规范。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机制,联合税务部门打造“助残就业管家”,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岗位匹配等精准服务,全年帮助218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3. 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对康复机构服务载体开展检查3次,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协调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康复机构提出整改安全隐患1处(消防安全整改),推动助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四)筑牢维权防线,保障合法权益落地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建立“信访+热线+法律援助”联动机制,畅通12345市民热线、网络舆情、其他上访等领导接访诉求渠道,全年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网络舆情9件,其中12345市民热线6件、网络舆情2件、其他渠道上访2件,办结率达100%,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 法治宣传精准度有待提升。针对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特殊群体的普法方式仍显单一,宣传内容通俗化、具象化不足,部分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仍需加强。
2. 专业法治力量较为薄弱。残联系统法治专业人才短缺,基层维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应对复杂涉残法律纠纷的能力有待提升。
3. 权益保障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督的常态化机制不够完善,对惠残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力度不足,部分政策落地效果有待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针对不同残疾类型定制普法内容,扩大个性化普法覆盖面。加强与媒体合作,打造涉残法治宣传品牌,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法治氛围。
2.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法治培训机制,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培训的同时,将法律实务培训列入重要议题,进一步提升依法维权服务水平。
3. 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健全跨部门协作维权体系,细化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等领域的执法监管流程,建立惠残政策落实“回头看”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扩大救助范围,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保障。
4. 推进法治与业务融合。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残疾人事业发展各环节,完善助残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大方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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