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不仅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也是一座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但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市民朋友不文明的养犬行为,给城市的市容环境、邻里之间和谐、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为维护毕节良好的公共秩序及环境卫生,保障全体市民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舒适、和谐、安全的宜居环境,毕节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依法养犬。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们,请自觉遵守《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和《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合法养犬、安全养犬、卫生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依法主动对犬只进行免疫,不饲养禁养犬种及超过限养犬标准的大型犬、烈性犬,不虐待、遗弃犬只。
二、加强犬只约束。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带上犬链、嘴套等,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的发生。不带犬只进入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
三、自觉文明养犬。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外出遛犬时自觉做到“三个一”,即带好一根绳、一张纸、一只袋,随时牵好狗,及时清理犬的粪便,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保持邻里和睦,自觉接受邻里所提意见建议,防止犬只吠叫、伤人,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犬只,如同乘人害怕犬,请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趟)电梯。
文明养犬是每位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和谐,希望广大养犬市民加强自律,管好自己的犬只,也请广大市民对养有犬只的亲人、朋友进行提醒,劝阻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共同营造和谐人际关系和良好生活环境。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养犬的管理,共同创造美好安全家园!
毕节市文明办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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