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府案〔2007〕1号
大方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布丰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大方县委方干内通字〔2007〕6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一致通过,县人民政府提请任命:
王布丰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 刚同志为县发改局局长;
惠汝龙同志为县经贸局局长;
吴树华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李云龙同志为县科技局局长;
龙和劲同志为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郝滇明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杜荔君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张继华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谢德刚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牛平志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谢志龙同志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德义同志为县建设局局长;
杨小平同志为县交通局局长;
林 刚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李永明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周陵渊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黄文江同志为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启军同志为县卫生局局长;
曾家权同志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姜 涛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张德贵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沈长卫同志为县环保局局长;
谭本忠同志为县粮食局局长;
李 志同志为县乡企局局长;
王子辉同志为县煤炭局局长;
王 黔同志为县物价局局长。
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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