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也叫增雨防雹作业,是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助力乡村振兴的公益事业。大方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主要是利用地面作业装备向天空云层播撒碘化银影响局部天气,达到增雨防雹目的。为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地面作业装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包括防雹和增雨。
二、作业时间:大方县辖区内各炮站3月1日至9月30日为常规作业时间,10月1日至次年2月底有重大活动保障或特殊需求时为非常规作业时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航空管理部门批复的时段才能开展作业。
三、地面作业装备:2025年全县投入10个固定作业点和流动作业点开展地面增雨防雹作业。
四、作业区域:慕俄格街道,羊场镇,黄泥塘镇,理化乡,达溪镇,牛场乡,马场镇,猫场镇,三元乡。作业站点所属的地面作业装备周边半径10公里范围,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残骸。
五、残骸说明:地面作业装备的炮弹在空中自爆播撒催化剂或播撒催化剂后降落,弹药碎片和残骸下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六、若发现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当地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擅自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引起法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县气象局(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八、联系电话:
大方县气象局:5221766 5221698
特此公告
大方县气象局
2025年2月13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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