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公司所属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公开招租的商铺面积及室内状况以商铺现状为准,竞租人可到招租商铺现场实地勘察,商铺的招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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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铺地点 及编号 |
面积约 (㎡) |
租期 (年) |
保证金(元) |
起始出租 单价(元/㎡/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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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郊充电站 2号商铺 |
24.5 |
3 |
2000.00 |
2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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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郊充电站 3号商铺 |
28.9 |
3 |
2000.00 |
2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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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郊充电站 5号商铺 |
28.8 |
3 |
2000.00 |
2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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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郊充电站 6号商铺 |
17.76 |
3 |
2000.00 |
24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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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郊充电站 7号商铺 |
62.1 |
3 |
2000.00 |
2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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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郊充电站 8号商铺 |
48.36 |
3 |
2000.00 |
2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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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郊充电站 9号商铺 |
30.34 |
3 |
2000.00 |
22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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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铁站 3号商铺 |
16.1 |
3 |
2000.00 |
2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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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高铁站 4号商铺 |
13.2 |
3 |
2000.00 |
2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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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高铁站 5号商铺 |
19 |
3 |
2000.00 |
29元/㎡/月 |
二、经营范围:所有合法经营项目(符合商务、办公以及其他合法经营的项目等)。
三、租金起始底价标准:商铺竞租保证金为2000元。东郊充电站2号、3号商铺起租单价按29元/㎡/月起始竞价;东郊充电站5号、6号商铺起租单价按24元/㎡/月起始竞价;东郊充电站7号至9号商铺起租单价按22元/㎡/月起始竞价;高铁站3号商铺至5号商铺起租单价按29元/㎡/月起始竞价。
四、回避原则:公司员工及直系亲属回避,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五、竞租方式:采用公平、公正、公开明码加价的竞租方式,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若第一顺位人(最高报价人)弃权,由第二顺位人竞得;若第二顺位人弃权,由第三顺位人竞得,若第三顺位人弃权的,该商铺本次竞租作流标处理。若本次招租中只有一人报名,则按起租价进行出租。
六、竞租报名: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按保证金标准先交纳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入我司指定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咨询我司招租联系人。未取得租赁资格的,公司将无息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取得租赁资格的自动转为押金,待租期届满,我司核定商铺无损坏后无息退还租户。竞租者竞得商铺租赁权后,在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若竞得者反悔或拒签合同,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
七、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7日
八、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东郊充电站交建集团业务部。
九、竞租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上午9:00
十、竞租地点:大方县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十一、招租联系人:李女士(13595742906)
十二、租赁合同解释:本次招租期限以各自招租项目规定期限为准,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合同租金每年递增5%,实行先租后用,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后续租金在租期内届满一个自然年前一次性付清。租户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租户不得提前解除合约,须租期届满时方可解除合约,租户转租的(使用满半年),必须经公司同意,并由公司和新承接租户重新按原租赁合同标准签订合约,租户违反上述规定的转租无效,公司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保证金,造成一切损失由租户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自然原因导致所出租资产毁损,能够修复的,由租户负责修复,不能修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招租活动解释权属大方县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大方县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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