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郑磊不服被申请人大方县公安局大方派出所作出的大公(大)行终决字〔2025〕66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根据《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六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大方县综治中心二楼(大方县顺德街道扶贫大街9号)
三、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郑磊
被申请人: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2026年1月11日17:00前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857—522169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庭,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听证纪律。
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黑客攻击破坏举报电话 毕节市公安局 0857-83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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