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900元每人每年,各级财政补助580元,个人部分仅需缴纳320元。在集中征缴期缴纳2022年居民医保费的普通群众,按32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零星征缴期缴纳2022年居民医保费的,按900元标准缴纳参保费用,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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