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方县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方县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方县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精神,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发展理念,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度融入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健康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统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激活力的工作思路,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进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健康大方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1.中医药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到2025年,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功能完善、优势突出、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层中医人才较2020年明显增加,建成全省特色中医馆6个、优质中医馆15个。到2025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全覆盖,70%以上的村卫生室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的30%以上。建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的中医特色科室,民族民间中医药潜力得到挖掘。逐步建成康养结合的中医保健体系,以中医为主的健康产业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更趋完善。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
2.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实现县中医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创建。力争2023年上半年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成投入使用,运营床位达500张,临床科室14个;到2025年,运营床位700张,临床科室增加到18个,县中医医院建成为基础设施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健全,中医药专科特色优势突出,基本服务功能齐全,具有区域带动辐射作用的中医药发展“龙头”医院。
3.中西医并重服务发展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探索推进县级综合医院重点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推进中西医并重发展新模式,县人民医院创建中医示范单位。
4.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到2025年,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为优质丰富,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传播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中医药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5.中医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到202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医生总额的30%以上。
6.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发展不断壮大。到2025年,将中医药纳入全县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建成14万亩中药材基地,建成中医药大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开发和引进中药饮片、中成药在园区生产加工。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中医药管理体系改革,探索将大方县中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划入卫生健康局,形成上下统一的管理模式,推进中医药事业融合发展。继续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健全完善中医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深化中医药体制和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中医药行业的规划和统一管理,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加大中医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力度,建立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公平有序竞争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增强中医医疗机构的生机和活力。(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健全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县级中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到2025年,县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经典病房1个,建设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颈肩腰腿痛中心、检验中心、肿瘤诊疗中心、糖尿病治疗中心、传统疗法中心等区域医疗中心,创建针灸科、肛肠科、骨伤科、肿瘤科、糖尿病科、康复科等6个省级重点专科,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创建中医综合治疗区1个、名医工作室4个、设中医传承发展办公室1个、县级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1个、中医临床技能培训中心1个、中医流派工作室1个;申请创建中医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中药制剂、3D打印、腔镜、显微外科等实验室。建成中药制剂楼并投入使用,探索院内制剂研发应用,完成院内临方炮制20种,院内制剂1种;在中医医院建成1个不低于50床位的县级中医药特色康养中心。二是加快推进乡村中医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建成标准化中医馆,设置中药房、中医门诊室、理疗室、煎药室、康复病房等功能布局,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及中医药人员。三是充分发挥城乡一体化区域性医疗联合体作用。促进县级龙头医院帮扶力度,着力中医基础设施、人才引进和培训、服务拓展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基层卫生院中医药发展。四是积极鼓励民营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和中医诊所,有益补充全县中医服务资源。(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投促局、县教科局、县人社局)
(三)拓展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上级医院帮扶作用,推进中医能力提升。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援黔计划和东西部协作等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平谷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对口帮扶县中医医院契机,争取上级专家支持,加强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技术协作带动作用,提高中医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县中医医院“中药制剂楼”建设,打造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的合作攻关,加大中医药研究与开发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到2025年,县中医医院建成“中药制剂中心”。三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突出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疗效、价格等优势,提高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技术使用比例。加快实施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临床诊疗规范及临床路径研究。培育和推广先进适宜、安全可靠、疗效确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25年,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开展6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70%的村卫生室能开展4种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基本实现中医适宜技术对群众服务的可及性。四是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对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中医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
(四)完善符合中医药特色发展人才队伍。一是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引进。加强中医类农村订单定向学生培养,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积极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以及具有研究、开发能力的中医药专家,培养一批中医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二是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对全县中医药人员开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贯穿县乡村三级的人才培养网络。充分利用民主党派参与帮扶大方县及三甲医院对口帮扶医疗卫生这一平台,每年通过送出去或请进来培训县、乡、村各类中医药人员,提高中医服务能力,每年计划参加各类中医学培训达到200人次,实现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同时,抓好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壮大中医药人员队伍。三是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加强县级以上名老中医药专家“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通过跟名师、读经典等师带徒形式,培养具有扎实的传统文化修养、深厚中医理论功底及较强中医临床诊疗能力的传统型中医师,促进名老中医优秀经验传承发展。加强民间优秀中医人才挖掘,继续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准入和培养工作。到2025年,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医生总额的3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
(五)完善建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模式。加强中医药民族民间单方验方挖掘与保护,探索建立健全适宜发掘鉴别民间中医药单方验方机制体制,推进民间民族医药单方验方更好服务于人民健康,全面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是探索在县中医医院“成立中医药民族医药研究中心”,加强古典医籍的梳理和挖掘,开展民间名方验方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加强中药院内制剂和名老中医验方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二是加强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和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传承。建立“名老中医”激励机制,发挥好名老中医的“传帮带”作用。鼓励、引导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于基层的中医药专家总结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著书立说。三是加强传统中药种植、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创新和技术传承。支持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授徒活动。在省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的基础上,在上级部门技术指导下,推动我县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的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局)
(六)构建立体多样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一是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弘扬中医药行业优秀传统职业道德,打造并形成大方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推进“中国大方端午节民族民间民俗中医药文化交易活动”并形成品牌机制持续开展。有效利用“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品牌,在县中医医院成立中医药体验馆,通过中医医疗服务、道地中药药材、中药制剂研发等展示,有效推进中医药材产业发展。依托慕俄格古城、奢香古镇及油杉河等景区,支持或主导富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主题旅游产品及其衍生产品开发,逐步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在举办理念、服务管理、建设风格和品牌塑造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加快“奢香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建设,建成“中医药文化展馆”1个。二是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强化中医药法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弘扬中医药文化。各医疗机构要建立专栏, 开设微信公众平台,多形式突出宣传中医药方面的文化和政策、养生保健科普知识等内容,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三是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将中医药融入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医医院的信息化进程,努力打造“互联网+中医药”数字化工作发展格局。加强信息化技术在中医药科技创新领域的应用,加快中医药资源、医疗、文献、科研数据库的建设,推广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电子病历等信息技术服务,不断完善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文广局)
(七)构建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格局。一是深入推广中医“不治已病治未病”理念,立足康养结合,探索建立以中医药为主体、现代医学为支撑的保健康复新业态。在县中医院探索实施慢性病、治未病的服务,合理布局中医院康养功能区,设置专用康养病房和床位,集养老、养生、保健为一体,提供理疗、药膳等选择性菜单式服务,突出先进、优质的中医保健和护理服务功能,做强县中医医院康养中心,创新中医药新的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二是将中医健康产业纳入全县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将中医药养生保健的特色服务理念和方法融入旅游休闲、疗养度假、养老保健等产业。依托全县丰富的旅游资源,采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方式,合理引导和规范设置,建立景区中医药保健康养机构,带动旅游产业发展。三是将中医药产业纳入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大方国家中药种苗基地(天麻)的建设和运营,规划大方天麻等地道中药材发展,规范建立一批中药材种植基地,扶持中药专业合作社。依托九龙天麻、同威生物、达灵药业等具有药品GMP企业,加大中药原产品和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培育力度,积极申报和争取,拓展在医药、食品化妆品等领域的应用,加快特色中医药旅游产品的开发,综合提升品牌效应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文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投促局)
(八)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发展医保支付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积极探索将中医非药物治疗纳入门诊医疗报销范围。(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联系领导、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宗局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负责中医药综合改革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调度。其中:县卫健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及产业发展业务指导,履行对中医药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职能;县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的政策机制,加大对中医药重点项目建设的倾斜,负责完善中医药新项目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县医保局及时调整并落实中医传统项目的服务价格调整;县财政局负责完善中医药事业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中医药投入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人社局负责指导、配合卫健局完善中医药人才机制,落实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人事政策和职称政策,抓好中医药人才引进和优秀学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县委编办负责健全落实中医药管理体系、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县文广局负责中医药文化的挖掘提炼,负责中医药产业与旅游发展的融合推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中草药种植产业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中医药宣传方案,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药品市场管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落实中药质量追溯体制;县民宗局要充分调动各少数民族加强对民间民族医药的挖掘和整理;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中医药发展的工作领导和组织实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扶持力度。研究制定中医药投入政策,建立稳定的中医药经费投入机制,优先向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比重。
(三)强化沟通协调。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