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大方县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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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政服务企业:

《大方县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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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切实做好我县家政 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分步实施、强化应用”的原则,以构建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管理体系为目标,以推进家政服务员和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化为重点,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业行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家政服务业发展环境。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不断完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记录,提高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整体信用水平,推动我县家政服务业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大方县工信(商务)局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龙尚宣(大方县工信(商务)局长)

副组长: 张云霞(商贸物流和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 饶维巍、郑玉娟、周遵华、张晓宁、邱锋

大方县工信(商务)局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内商务股,饶维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家政服务员和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建设工作,指导各家政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督促家政企业及时利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为家政服务员和家政企业建立信用记录,确保信用记录质量和时效,加强家政服务业诚信建设宣传。

三、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工作任务

因地制宜,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支持建立家政服务员和家政企业信用记录。依托商务部业务平台,为家政企业建立信用记录。支持家政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并督促企业录入到“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鼓励家政企业在填报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丰富信用信息记录,逐渐形成分类清晰、标准规范、内容完整、丰富详实的信用记录,以形成对家政服务员的有效激励,不断提升家政服务质量。商务部通过商务部业务平台提供家政服务员犯罪背景核查结果等信用信息。

(二)支持加强诚信宣传。帮助家政服务员和消费者了解家政服务员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支持诚信家政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家政服务员优先选择参加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家政企业就职,鼓励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时优先考虑参加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形成消费诚信导向。

(三)支持地方建设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其他相关支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建〔2019〕50号)有关规定,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 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

四、资金分配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

根据毕节市商务下发的《毕节市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毕商发〔2019〕61号)文件,毕节市家政服务信用资金分配表,其中大方县5万元,用于支持县区完成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资金拨付

家政信用体系建设资金根据因素分配法,综合考虑家政企业数以及家政服务员从业人数给予分配,按照省、市、重点支持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给予申请的家政企业且符合条件的进行补助。

五、申报条件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以下优先等次顺序考量。

(一)参与“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

(二)员工制家政企业(80%以上的家政服务员都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缴纳“五险一金”)需开办1年以上;

(三)非员工制家政企业需开办1年以上,年营业收入15万元以上,承诺在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内已登记信息的家政服务员流失率控制在30%以内。

以上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经营范围为家政服务 业;管理运作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能够投入人力对企业及家政服务员的信用信息档案维护、定期更新及能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六、申报资料及流程

(一)申报资料

1.企业申请报告(加盖公章,下同)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3.企业已建立的消费者及家庭服务员投诉调解制度及档案;

4.企业所管理或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情况、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及工作档案记录;

5.企业录入家政服务员明细表;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将申报资料报送至我局商务股;

2.我局进行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企业名单和公示结果报送市商务局备案,企业申报资料我局留存一份备查。

(三)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止。

七、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自方案印发后,迅速启动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建设阶段:组织辖区内家政企业按时限要求及时到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录入信息。对本辖区家政企业上传的《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服务合同、职业责任险等可以证明家政服务员职业的材料随机抽查。

(三)验收阶段:对申报项目进行验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验收报告报送市商务局。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履职尽责、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坚持领导亲自抓,专人负责落实方案中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加快项目实施。深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理清工作思路,抓住重点环节,加强与本辖区内家政企业的紧密联系,及时获取家政企业资料,督促企业按时上报家政服务员信息,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

(三)强化法律保障。严格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所有申报的家政企业对所提供申请补助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