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工信领域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大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度工信领域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6年非煤矿山、民爆公司和工业企业(园区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履行好对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工业企业(园区企业)的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突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确保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发展,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依法监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扎实有效开展行业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保障,圆满完成202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通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履职尽责,切实解决监管任务繁重和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做到重点监管和全面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努力促进全县非煤矿山、民爆物品、工业企业(园区企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内设安全监管股室及人员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没有内设安全监管股室,有2名工作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工信领域情况及计划
(一)民爆行业领域
1.民爆行业领域概况:全县有民爆销售企业1家(正常经营),无民爆生产企业。
2.日常检查频次:每月至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工作。
3.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检查民爆物品销售企业销售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定期进行年检,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并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否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是否为全部员工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防雷电和静电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监测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视频监控探头布设是否齐备,各项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损,视频监控是否能保存90天以上,库区装卸车辆是否遵守安全规程,对炸药、雷管是否轻拿轻放,仓库堆放的炸药和雷管是否码放整齐,是否在定置线范围内,对进出口的炸药、雷管是否建立管理台账进行登记,是否在全国、全省重要敏感时段和汛期、雨雪凝冻天气等特殊时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销售许可证许可的品种、数量是否按要求储存、销售,是否存在倒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证照的情况等。
(二)非煤矿山行业领域
1.非煤矿山行业领域概况:全县有非煤矿山企业63家,其中:正常生产19家(18家露天矿山,1家地下矿山),停产停建36家,未开工建设6家,已注销采矿手续2家。
2.日常检查频次:一是对正常生产、建设矿山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二是对正常生产的地下作业非煤矿山每两个月至少检查1次;三是对长期停产、停建的矿山每年至少检查1次。
3.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一是正常生产和建设的非煤矿山,主要检查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安全设备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实施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时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应急预案评估情况,应急预案修订和重新备案情况,应急物资及装备情况。二是地下作业的非煤矿山,主要检查安全通道和巷道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效。井巷支护及顶板边帮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敲帮问顶和浮石清理是否认真细致,运输斜井和人行通道是否安全有效,采空区和废弃矿井是否有效隔离和封堵,井巷标志标识是否满足工作要求,通风系统及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风质、风量、风速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是否超标;提升系统设备是否安全完好,运行是否正常,防排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现场管理人员和当班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现象;检查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用电安全管理、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等。三是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非法生产行为,矿山是否有值班值守人员现场盯守,矿井结构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坍塌的现象;露天采场周围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三)工业企业领域
1.工业企业领域概况:目前全县工业企业有规上制造业25家,其中:正常生产23家,停产2家;规下样本企业5家。
2.日常检查频次:每季度对规上企业及规下样本企业至少检查1次。
3.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一是正常生产的工业企业(规上企业及规下样本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了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是否制定了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相关设备操作规程,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较大以上危险因素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上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剧毒有害物品使用、储存、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生产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生产场所配备应急照明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能安全使用,是否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二是停产的工业企业(规上企业及规下样本企业),主要检查企业在停产期间是否进行生产活动,是否有专人值班值守。
四、其他安全检查工作内容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根据国家相关事故调查的法律法规规定,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3.参加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其他部门,组织检查人员对民爆、非煤矿山、工业企业(规上企业及规下样本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开展安全检查。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六月“安全生产月”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广泛宣传民爆、非煤矿山和工业企业(园区企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积极参加上级或本级相关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认真参与每次课程并考试合格,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和基层一线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安全检查有关要求
安全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检查计划,督促民爆、非煤矿山及工业企业等领域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二)对检查情况编制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并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严格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或提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整改,并按相关要求向有权处罚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五)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机密信息,检查人员应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