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交通运输局到金沙县开展客运班线道路安全联合审查工作
为提升客运班线道路安全管理,规范全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确保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安全设施、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标准、运行限速等通行条件相匹配。2月19日,县交通运输局联合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到金沙县石场镇开展“大方县大山乡--金沙县石场镇”客运班线道路安全审查工作。
县交通运输运输股、养护中心和金沙县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审查组,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交运发〔2018〕258号)要求,对标对表,认真对大方县大元客运公司申请的“大山--石场”客运班线运营申请资料进行实地开展联合审核,一时确保此客运班线途经的受限路段单车道隧道净高不应当小于3.5米,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米,与单车道路基连接时,洞口两端应按规定设置错车道;二是确保此客运班线途径的公路交叉路口符合营运客车运行要求,车辆停靠点设置符合交通安全要求;三是确保此客运班线途经的受限路段、起始点,应当增设必要的警示、警告等公路安全设施;四是按照车辆技术《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要求,确保投入对应车长的营运客车符合要求;五是确保途经地两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协助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提出相关意见,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并负责对途经的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提出限制性要求;六是确保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此客运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农村客运经营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