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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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公文的处理、会务、文秘、文书档案、信息、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综治工作、议案提案、基层减负、督查督办、突发应急、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及机关年度目标考核、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改革、对外联络、机关食堂等工作。(负责人:肖国丹;电话0857-5250785)

(二)人事股。制定全县教育师资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和聘任、教师资格认定、资格的审查、评优选先、统筹教师、校长(园长)交流、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李凯;电话0857-5252841)

(三)计划财务股。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统筹制定基建投资、教学设备、设施投资计划;监督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统筹教育系统经费的预决算工作;分配、下拨和监督管理教育专项经费;指导学校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人:李永华;电话0857-5252466)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毕节创建、普法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教育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的处理;负责有关教育行政申诉、仲裁案件的受理和处理;负责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及管理工作,治理非法办学;负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及反邪防邪工作。(责任人:熊益生;电话0857-5251109)

(五)基础教育股。加挂大方县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牌子,与大方县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合署办公。制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目标;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并执行中小学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监督、指导学校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和学具;指导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改革,指导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民族教育及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生素质评价;负责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教育工作;制定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拟定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改革、专业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就读县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情况跟踪统计工作;协调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负责教育综合年报工作。(责任人:何生普;电话0857-5252809)

(六)安全稳定办公室。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学校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学校搞好校方责任保险;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留守儿童工作;指导、监督学校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教育、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治安保卫、疾病防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危化物品使用、自然灾害预防、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维护校园稳定、重大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工作。(责任人:周颖;电话0857-5250785)

(七)党建办。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思想政治建设、统一战线、地域+领域组团式帮扶等工作。(负责人:徐兴玲;电话0857-5252879)

(八)宣传办。负责局机关新闻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张伦勇;电话0857-5250785)

(九)纪委办。负责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案件查办、执纪监督、对接县纪委相关工作、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罗丹;电话0857-5252860)

(十)信访办。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处理上级转交办信访案件,承担群众来信来访、督办信访事项,对信访问题进行转办、交办和督办,并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复杂信访案件。(负责人:刘桐瑞;电话0857-5252800)

(十一)教育工会(关工委)。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配合中心工作指导基层教育工会组织和教代会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教育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办理医疗互助等工作;抓好“五好关工委”工作;配合开展校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其他相关工作,承担上级教育工会交办的工作。负责人赵国波,电话0857-5250785。

(十二)教育经费核算服务中心。承担学校财务方面服务性工作;指导学校进行会计核算及内审工作;指导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教职工的工资、医疗、劳动保险等相关服务工作;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胡万常;电话0857-5251008)

(十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教育局教育事务服务保障工作;在县教育局领导下,为教育系统提供支持保障;为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提供服务保障,指导项目学校实施工程建设;负责工程建设档案和校舍档案的管理;指导学校校舍设施及工程建设安全工作,排查学校校舍设施安全隐患;指导学校校园建设工作;负责设施设备职能;承担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孟伟;电话0857-5252076)

(十四)考试中心。负责国家、省、市统一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报名及考生信息采集工作,按照上级招生部门授予的权限组织国家、省、市的招生考试和其它的统一考试;承担县招生委员会、上级招生部门和县教育局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人:曾义;电话0857-5252814)

(十五)教育科学研究所。承担上级安排的教研教改任务及活动;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搭建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指导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教学质量的监测与评估;指导学校开展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展课程资源开发,推动课程资源的共享和优化,丰富课程资源体系;承担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信息化教学、实验教学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和课题研究,推广应用研究成果;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万力;电话0857-5252862)

(十六)营养改善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及从业人员劳务费用的预算及相关人员培训服务;指导学校学生营养及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指导学校食堂建设升级示范、校农结合相关工作;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潘洪卫;电话0857-5252870)

(十七)学前中心。为学前教育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参与制定全县学前教育规划、计划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学前教育办学机构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学前教育办学机构依法办学;参与学前教育机构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学前教育教师和从业人员提供相关培训服务;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科研;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熊玲;电话0857-5250785)

(十八)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前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等服务性工作;中央彩票公益金“滋惠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资助)、被征地农民子女入学补助;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罗昌华;电话0857-5250739)

(十九)青少年活动中心。探索课外教育活动的新模式,提升活动中心的质量和内涵,增强课外活动的特色与活力;对全县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活动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指导,组织青少年儿童的各类培训,为青少年课余时间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健身、读书、娱乐、文艺培训等活动;参与组织或承办全县青少年的德育、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素质教育活动;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陈序;电话0857-52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