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接受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任务举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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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1号)要求,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遏制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趋势,杜绝行政任务向校园转嫁做法,严防商业利益变相入侵校园,切实减轻中小学校和家长负担,持续营造宽松和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举报电话:18184313270,各校门口悬挂责任督学电话

电子邮箱:dfxddw@163.com

大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7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