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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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行政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书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工、青、妇”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大数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市级及县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和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生态扶贫开发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林业和草原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承担统计信息、国有资产、机关财务核处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爱,联系方式:0857-5221238。

(二)林业综合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规范性文件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和普法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等政策。

拟订国土绿化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自然遗产和利用地质公园管理职责。承担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承担林业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执行石漠化防治规程、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工程。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承担草原监测与评价工作。

指导实施国有林场基本建设,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优限额。承担全县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井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木材检查站、乡(镇、街道)林业环保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组织林政专项执法检查。承担权限内征用、占用和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承担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造林实绩核查工作。监督管理公益林。

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承担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相关工作。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人工繁育利用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发展规划。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经营利用。按分工和权限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执行湿地保护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重要湿地认定、湿地资源监测、评估。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承担林业和草原灾害综合防治相关工作。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划,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报督促检查等工作。编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人:滕建,联系方式:0857-5221238

(三)政工股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目标绩效管理、教育培训、党风廉政等工作;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研项目评审及成果的申报、管理、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负责人:曹金琼,联系方式:0857-5221238

二、所属内设事业机构

(一)石漠化防治中心

负责指导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作业设计编制工作;承担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实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工程技术推广与人员培;负责对全县漠化土地现状、变化趋势、防治状况及石漠化治理工程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进行长期、连续、动态,定位监测评价,提交,发布与监测内容相对应的监测结果和分析研究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承担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检查和竣工验收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邓镇江,联系方式:0857-5228801。

(二)大海坝国有林场。

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林木良种选育,花卉苗木繁育,林业科研及新技术推广,森林旅游开发及生态文化宣传等;承担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瑾,联系方式:0857-5221582。

(三)营林站

承担营造林、森林抚育、造林补贴相关技术性工作;承担国家储备林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和森林旅游、国有林场建设发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效益监测、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负责相关林业生态工程和项目实施的造林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为林业产业、特色经果林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开展苗木培育、林木种苗检验的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和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种苗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引进和推广种苗先进技术;参与林木种苗检验、加工、贮藏和种苗培育研究;承担林木种质资源库、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地、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点建设工作;开展林木品种选育和林木良种调剂工作。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苏承春,联系方式:0857-5226663。

(四)林业防灾减灾站

负责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指导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县林业有害生物中、长期趋势预报发布工作,提出防治建议方案;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疫情调查分析、监测报告、风险评估、检验鉴定和相关技术培训、宣传与技术指导;负责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承担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史文亚,联系方式:0857-5221687。

(五)林政资源服务站

承担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体系建设相关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森林资源数据监测工作;开展野生动物、森林植物监测和调查,建立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档案;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为伤、残和受到威胁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提供救护;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古大珍稀树种的保护工作。

负责开展公益林本底资源调查;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提供服务;开展森林生态效益动态监测和信息统计工作;开展重点公益林区划和落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天然林(包括有林地、 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保护工作;承担全县天然林工程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承办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鸿,联系方式:0857-52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