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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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实施内容

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含工作经费)。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573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资金6482万元,省下达资金91万元。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结余资金73.890652万元(2024年省级试点结转资金8.890652万元、2024年及以前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65万元)。

(一)补贴对象

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补贴依据

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因特殊原因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以实际耕种面积为准。以下种情形不予补贴: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二是已转化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三是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四是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五是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2025年的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六是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等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

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标准为48.47元/亩。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的部署要求,按照同一地块只补贴一次的原则,种植油菜(以2025年为收获季)的耕地原则上在制定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亩增加10元,即种植油菜的耕地补贴发放标准为58.47元/亩。

)发放程序

1.发放数据核实公示。乡村两级要严格核减不予补贴情况。各村(居)民委员会全面核实,可推选村民代表全程参加核实,由核实人员签字后,在村(社区)、组等方便群众监督的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补贴面积尤其是种植油菜或应用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登记书的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以后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承包地确权信息,结合所掌握的耕地征收、占用情况等,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补贴面积情况开展实地复核和汇总,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分管负责同志签字报县农业农村局,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数据(尤其是异常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和认定。

2.资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纳入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由县农业农村向县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县财政局及时统筹发放补贴。

、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

为了更好发挥资金效益,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将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43万元进行分配(详见附件)。

该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相关的办公耗材采购、人员培训和会议如场地租用、就餐、住宿、师资费用,核定补贴对象信息及面积、政策宣传、资金监管、监督检查及公开公示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公务用车修洗和保养、危房改造、创文经费、偿还债务、发放津补贴等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无关的支出。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开展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和使用总结。

、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即日起—2025年610日),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应组织各村(社区)开展补贴相关内容的培训,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村(社区)应设置工作咨询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农户的咨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明确信访问题责任人,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同时,乡(镇、街道)负责统筹各村(社区)农村土地承包确权信息,结合农户提供的承包经营权证以及农户实际耕种面积,逐户进行基础数据核实。

第二阶段(2025年611630日),乡(镇、街道)认真梳理基础数据,将无争议已补贴农户进行公示,公示图片和公示清册存档同时,对有争议或有错误部分,待解决争议或经核实无误后再进行公示,对地块权属无争议但未确权的农户,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对种地农户实际面积进行核实后进行公示,各乡(镇、街道)将公示无异议的补贴发放清册经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再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造册推送到县财政局兑付补贴资金。

第三阶段(2025年71日—7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全面排查漏发错发等问题,对需重新核实数据的农户由乡镇组织重新核实,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发放补贴;对有争议尚未解决的农户,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做好指导,逐户消化。

第四阶段(2025年8月1日—8月31日),全面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各乡(镇、街道)将耕地地力补贴工作总结材料和发放成功总清册经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第五阶段(2025年9月1日—10月31日)按省级部署核算对账、梳理归档资金支付凭证、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大方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专班班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及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改革股,负责统筹抓好相关具体事务。二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基础数据汇总审核,向县财政局提供发放清册;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发放乡(镇街道)负责基础数据复核(与上年数据有变动的,编制变动台账,注明变动原因)报送、政策宣传解释、乡镇级公示及配合村(社区)进行土地纠纷调解等工作;村(社区)负责基础数据申报核实、村级公示、土地纠纷调解等

(二)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要加强复核督查,做好基础数据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相关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落实五个不准监管:不准以补贴资金抵扣任何收费及罚款等款项;不准由其他部门、村集体代领和转付补贴资金以及个人未履行委托手续代领补贴;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对象审核和补贴清册推送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擅自收缴农民补贴一卡通

(三)强化责任追究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强督促检查,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要求,一是不得虚报面积问题。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精准核减不应补贴面积,避免多发或少发补贴。同时,要认真办理群众诉求,杜绝敷衍推诿、吃拿卡要等行为。要通过核查台账、发放清册及农户抽查,确保补贴发放准确。对多发或少发的补贴,要及时追缴或补发。二是规范资料收集归档。乡镇需规范做好补贴范围、受益对象、补贴面积、清册公开及发放程序等关键环节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严格审核把关。要严格审核职责,防止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杜绝优亲厚友现象。要通过清册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发现异常数据并及时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要移交纪检或司法部门查处。

附件:大方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分配表

大方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