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方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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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直各部门:

现将《大方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方县委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6日

大方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7月18日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把全县相对比较丰富的人口资源转换为人才资本,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谱写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大方篇章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毕节试验区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抢抓农工民主党中央帮扶、东西部协作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努力在人才“引、育、用、留”上出实招、下功夫,厚植人才发展沃土,激发人才活力,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互促、同频共振。

(二)总体目标。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市场主导、政府促进”工作原则,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引进高端、强化中端、壮大初端”的人才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全县人力资源素质,扩大人才在社会各领域的覆盖面,为大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到2025年,力争全县人才资源总量达15.3万人,每万人人才资源达1055人,评选认定“大方工匠”技能人才4000人,人均受教育年限达8.5年;人力资源大数据库基本形成,人口资源素质大幅提升,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完善,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竞争能力普遍增强,人才活力进一步激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人才资源质量提升体系

1.拓宽渠道引进高端人才。以引进省核心专家和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以上职称,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等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不断创新引进方式、鼓励自主培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畅通流动机制和强化服务保障,着力壮大高端人才队伍。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猎头服务、人才寻访、人才中介等服务,提高人岗相适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财政对企业按实际引进人数和引进人才业绩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充分依托县内企业引进人才团队承担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柔性引进和特殊人才引进的方式引进人才(团队)。实施引进人才创办企业奖励制度,将“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结合,在引进项目的同时,引进项目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积极争取农工民主党和广州天河区加大对县内重点领域人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投促局、县东西部协作服务中心

2.提升能力强化中端人才。大力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以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技能人才、社会组织人才的总量和素质能力为重点,着力强化中端人才队伍。大力开展定向“985”高校选调生招录工作,面向基层需要,加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才招考力度。统筹开展调任、聘任、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工作,不断优化党政人员队伍年龄、学历等结构。推进知识更新培训工作,大力开展任职培训、专题培训、对口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大岗位轮换、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工作力度,选派各类人才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到发达地区跟班学习,加大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建立选培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强化校校合作、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培育力度,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建设,大力培养技能人才。充分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契机,积极探索扶贫协作助力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鼓励民营企业聘请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东西部协作服务中心

3.提质培育壮大初端人才。大力实施“制造能手”“种养能人”“经营人才”“贴心天使”“家庭管家”“自强先锋”六大培养工程,着力壮大初端人才队伍。加快发展适应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联通,贯通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着力培养“会经营、懂管理、有技术”的乡村振兴所需人才。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相应等级技能人才按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基础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各类优质培训机构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在扩大办学规模、补充实训设施设备等所需经费方面给予一定补助。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全部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快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和认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妇联、县残联

4.打造“大方工匠”技能品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采取技能人才申报、行业协会或企业推荐、专家评审、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以赛代评的方式,分系列评选一批政治品德好、技能水平高、企业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好的技能人才作为“大方工匠”,并推荐参加“毕节工匠”的评选。不断提高“大方工匠”经济待遇和社会待遇,引领全县劳动者积极提高技能水平,铺设技能成才之路,大力营造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劳动光荣的良好风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

(二)完善全民整体素质提升体系

1.大力提升全民体素质。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缺陷预防网络体系,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普及优生科学知识,提供妇幼保健全程技术服务,加强对孕产妇全程健康孕育指导服务,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卫生健康服务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为公民健康提供坚实保障。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大方行动,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实施全民健康工程,不断建设完善公益性体育设施,积极倡导全民运动、全民参与、全民健康理念。(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文广局、县科协、县总工会

2.大力提升全民文化素质。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教育,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继续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并向农村地区和民族聚居区倾斜,奋力打造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示范区。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脱盲再教育力度,提高就业创业水平。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面向社会大众和基层,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综合文化站乡镇全覆盖,文化活动室覆盖所有行政村,全力打造全民文化学习交流阵地,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科局、县文广局)

3.大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人才建设。拓展科普作品的创作形式和传播渠道,推动科普内容丰富化、传播渠道多元化、信息推送精准化。通过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展青少年科学实验等,提高青少年科技创新和科学探究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聚焦社会和公众关切,积极培育公众的科技意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公民科学素质。(责任单位:县科协、县教科局)

(三)完善人才使用评价体系

1.健全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重大人才计划科学遴选、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导和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人才评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增能减、人员能进能出的奖惩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管理办法,探索将不高于10%的专业技术岗位用于低职高聘,将不低于5%的专业技术岗位用于高职低聘,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职级终身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与专业水平大幅提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改革办、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依法登记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简化登记流程、创新改革登记服务、持续提升登记效率,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原则上当天办结。对事单位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各事业单位岗位结构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充分论证编制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后,按照程序报县委编办,县委编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涉及需要报上级编制部门审批的按程序报批,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按上级要求,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归并整合设置分散、规模过小、职责相近、重复设置以及职能萎缩、长期没有开展工作的事业单位,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进行综合设置,减少机构数量。科学统筹管理事业编制,编制使用注重向民生领域倾斜。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

3.强化人才评价基层导向。教育、医疗卫生、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晋升中级以上职称,必须达到规定的基层最低服务年限。对贫困乡镇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可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对在基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按规定申报副高级职称。鼓励各类人才以技术入股、项目合作、顾问指导等方式,通过领办创办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科技特派员、专家服务基层等形式,积极开展人才精准服务,参与村(社区)合作社建设、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和助力乡村振兴,对人才在基层村(社区)合作社期间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可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晋升与竞聘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

4.注重企业职工职称评审。积极组织和鼓励各类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化评审和民营系列职称评审。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等制约,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将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备案后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同时坚持以评促用、以用促评,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引导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绩效、薪酬等的依据。(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经开区)

(四)完善人力资源服务环境体系

1.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和诚信品牌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和发展平台建设,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营”的原则,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聚集全国、全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壮大县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县内新入选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园区100万元、5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引进入驻产业园区的省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享受前标准化厂房租全免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经开区)

2.大力加强各类平台建设。发挥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主导作用,全面落实经费、人力和物力配套措施,大力促进高新技术的研发和转化。鼓励和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职业院校共建一批重点产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训基地和技能大赛训练基地,并给予部分建设经费补助。充分利用国内外人才、智力,与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人才等多方面开展合作,大力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返乡人员创业基地,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

3.大力提高信息化水平。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人力资源开发的有效机制,推进人力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逐步实现所有专业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加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的独特优势,提供全面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策略与措施,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行业管理、日常工作交流、信息互通、培训学习和研究探讨的虚拟中心,不断增强网络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领域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

三、政策支持

(一)增加财政投入。建立政府投入人力资源开发经费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等人力资源开发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力资源开发。建立人才专项发展资金,每年年初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梳理统计引进、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和奖励,新入选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经费资助等人才专项资金需求计划,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按预算拨付作为人才专项发展资金,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专项资金保障。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需要,按照规定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和用工企业设立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保障正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二)实施安居乐业工程。深入实施“人才安居乐业工程”,实行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鼓励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生活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额度等形式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对为解决人才安居问题支付给个人的各类补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情形的,严格按政策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符合工资薪金及福利费税前扣除规定的,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整合资源规划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周转公寓,面向来大方就业、创业并符合一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低价、限期出租,以优良的居住环境、完善的配套设施,增强聚才、留才“引力”。(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引才单位)

(三)打造人才服务平台。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全域旅游业、电子信息化产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全域旅游、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实施引进人才创办企业奖励制度。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贷款管理流程,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创业群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施“头雁领飞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提升劳务输出有组织化程度。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创业大赛和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金融办、县东西部协作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

(四)完善工资福利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福利水平,落实基本工资定期调整机制,对部分高端专业化人才探索实行特殊工资政策。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报酬制等分配办法。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依法用工宣传,全面推行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落实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等社会保险措施和最低工资保障政策,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教科局)

(五)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高层次人才享受优惠政策“绿色通道”。畅通各类高端人才服务管理投诉通道和建言献策渠道。设立高端人才服务管理工作站,为全县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绿卡”享受待遇相关业务办理、投诉受理等“一站式”服务,积极创办和打造高端人才服务之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的重大意义,健全党政“一把手”抓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用人单位积极作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认真研究谋划,不断修改完善已出台的各类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和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认真落实各类人才待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二)强化责任考核。要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列为各部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把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纳入职能部门、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统计监测和开发工作报告制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有针对性、科学性地抓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大力开展各类政策和典型宣传,注重发挥典型事例和典型事迹的模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直各有关单位)

附件:1.大方县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2.大方县强化中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3.大方县培养壮大初端人才队伍工作实施方案

4.“大方工匠”评选认定实施方案

5.大方县劳务组织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1

大方县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加快大方县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开发,根据《大方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多措并举引进高端人才

以引进省核心专家和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等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着力壮大高端人才队伍。力争到2025年,高层次人才达1700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人才达200人,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人才达1200人,高技能人才达300人

(一)制定出台《大方县人才引进跟踪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和“人才+项目”“项目+人才”引才模式,充分发挥工业园区、职业院校、医疗卫生机构、金融机构、国有骨干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常态化、长效性工作机制。将“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结合,在引进项目的同时引进项目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支持外来投资企业引进人才。事业单位空编,原则上优先用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从全县事业单位中收回一定数量的空缺编制,探索建立人才编制周转池,用于急需紧缺的专业性高层次人才引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投促局)

(二)鼓励用人主体采取向中介机构购买才服务等方式和推广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新型聚才模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及项目落户大方。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猎头服务、高端人才劳务派遣服务等,对帮助县内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家级、省级人才、博士及以上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并签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每引进1人,从人才专项发展资金中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三)充分依托县内企业及各类产学研平台和创新团队,采取研发合作、项目建设、购买服务等方式,持续引进人才及团队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在不改变原有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前提下,灵活多样地引进“项目+人才(团队)”提供智力支持服务和采取挂职、兼职、担任荣誉职务等柔性引才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特设岗位进行聘用,事业单位可按干部管理权限自主选聘担任学术或科研领域职务;对引进一年以上,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在我县转化落地的,在创办科技型企业、项目立项、子女教育、省内就医、财税政策、荣誉奖励、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我县全职引进人才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各用人单位)

(四)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特殊人才引进,大力引进在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等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具有真才实学和特殊专长,广泛获得业内认可的人才。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引进和返聘退休专家,服务年限达到1年以上的,可按程序申请办理人才服务绿卡,享受绿卡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五)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鼓励用人单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为其组建研发团队,生活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报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进行面谈。引进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含试用期),原则上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不低于15万元的安家费,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不低于3万元安家费;引进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不低于1000元人才岗位津贴,引进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人才岗位津贴。对具有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行“一队一策”个性化引进政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六)鼓励国有企业、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等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全职引进到注册地在我县的国有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和正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经国资、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用人单位可按每人3万元标准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一次性引才补贴。对国有企业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所需薪酬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

二、鼓励自主培养高端人才

(七)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高技能人才奖,或申报并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或入选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进选培养计划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才,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给予个人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每月发放人才津贴4000元,省管专家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200元。对管理期内的市管专家,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000元。由省级、市级财政发放津贴的,县级不再重复发放。每五年评选一次县管专家,管理期内每月发放人才津贴300元。增加专业技术岗位上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并按月发放,博士、正高级职称每月1000元,硕士、副高级职称每月300元,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按现行渠道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八)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一批重点产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技术人才工作站、实训基地等,并按规定给予奖补。同时加强职业技能认定工作,鼓励支持掌握高技能、合技能并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越级申报职业技能资格。畅通高级技能人才和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通道。对拥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工作2年以上,新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非财政供养人员,根据其取得的技能证书等级,按规定分别给予6007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九)鼓励中青年学术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攻读在职博士、硕士学位,对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培养费用可由用人单位解决,同时享受与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的政策待遇。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作,每年选派50名左右工程师、农艺师、畜牧师、医院院长、学校校长、企业总经理或董事长等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训。(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三、优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十)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接收技术转让或者许可的单位应当从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人员;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被投资方应当从作价投资所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6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鼓励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股权和分红激励,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并符合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情形的,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科局、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

(十一)鼓励引进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引进人才创办企业奖励制度。引进人才领办企业的,无形资产可按50%至9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对来大方创新创业团队中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可通过简化办理程序,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限制,对引进人才的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依据。对高端人才申报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平台建设或科研项目综合资助,资助额度不设上限。(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投促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健全高端人才流动机制

(十二)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新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注重吸引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大方县在外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回流。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组团式”帮扶契机,支持用人单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广聚天下英才服务大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东西部协作服务中心

(十三)注重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允许医院在单位空编中合理预留一批事业流动岗位编制,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进“蓄水池”,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创新创业人才任职、兼职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聚集高层次人才进入市场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科局、县卫健局)

(十四)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际和9大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加大激励和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优秀人才、省内外科技人员、退休专家等,领办创办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按照个人自愿、组织批准、双向选择的原则到企业工作或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不在挂职企业领取任何报酬和持有股份。原身份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国有企业优秀中层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程序回对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

五、强化高端人才服务保障

(十五)实行“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按照毕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修订版)》,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联动机制,对持有“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医疗待遇、科研服务、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购置汽车优惠、旅游考察服务等优惠政策待遇。积极创办大方县高层次人才之家,为全县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绿卡”享受待遇相关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县直有关单位)

(十六)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人才经费保障,鼓励用人单位设立人才引进培养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各部门联系高端人才工作制度,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等,分层次对辖区内或主管的事业单位有关专家、企业人才进行联络联系,适时开展专家免费体检、优秀高层次人才走访慰问、高层次人才交流座谈会等活动,定期了解科研团队、企业发展动态及有关专家和人才的生产生活需求。(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十七)要将高端人才引进列为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为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创造良好环境。要建立高层次人才统计监测报告制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大力开展各类政策和典型宣传,注重发挥典型事例和典型事迹的模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直各有关部门)


附件2

大方县强化中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大方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中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中端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建设美丽大方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会组织人才和各行各业技能人才总量素质能力为重点,采取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强化中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县党政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人才占比达65%以上;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12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2500人,技能人才达2万人。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

1.加大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人才考录(聘)力度,大力开展定向“985”高校选调生招录工作。积极支持有空岗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做好面向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注重从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改进乡镇事业单位吸纳人员方式方法,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乡镇,可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实行紧缺人才考核聘用政策,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开展面谈测评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谈测评情况依法依规考核考察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完善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2.规范和完善人才调动政策,放宽县外党政人才调入条件,不断优化全县公务人员队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经历等结构。紧紧围绕大方改革发展需要和“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大力开展任职培训、专题培训、对口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实施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加大岗位轮换、跨地区跨部门交流任职工作力度,结合产业发展要求,分类选派各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和到发达地区跟班学习。鼓励在职在编人员提升学历。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社区)一体化干部的培养培训,着力提升党政人才专业素养和能力,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教科局)

3.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科技人员等扎根基层,鼓励退休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到乡镇创办企业、领办合作社。加大“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公益性专岗工作力度,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充实村(社区)一体化合作社和村支两委人才队伍。落实基层待遇倾斜政策,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村(社区)合作社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1.结合县内教育、医疗卫生和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抓好“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定向医学生”引进聘用,继续实施“人才强市引才计划,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对医院、学校和乡镇引进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可将学历要求放宽到全日制本科,采取“一岗一策”开展人才引进。加大县外高等院校大方籍高校毕业生引进回流力度,乡镇引进人才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优先引进聘用本县户籍高校毕业生。(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

2.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关系,选派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学历学位。积极探索东西部协作助力人力资源开发,争取农工民主党党中央及其各级组织医疗卫生、广州天河区教育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挂任职务、“组团式”帮扶、专家服务团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讲座等方式,提升县内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鼓励和支持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学术交流会议或论坛,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省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依托领创项目示范引领、科技联乡帮村、乡土人才扶贫带富、圆梦小康专家行动等计划,组织培养对象参与、参加基层一线科技服务活动,在实践中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科协、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东西部协作服务中心

3.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强化职称评聘基层导向,教育、医疗卫生、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晋升中级以上职称,必须严格执行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建立完善竞争上岗机制,建立完善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管理办法,探索推动各行各业事业单位将不超过10%的专业技术岗位用于低职高聘,将不低于5%的专业技术岗位用于高职低聘,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职级终身制,强化聘后管理,真正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胜劣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三)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1.鼓励职业院校结合自身定位和市场需要、产业行业设置特色专业,开设实用型专业,培养适应大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人才和技能人才。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为依托,推动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科实践点,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以及师资培养、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科局)

2.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对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县财政要给予经费支持,深入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进一步打通人才使用政策壁垒,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待遇享受等方面的互通渠道。充分发挥人才引领作用,弘扬“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劳动者提高自身技能素质。每年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或评审等方式,选拔一批“大方工匠”。鼓励技能人才参加技能大赛或全国评比,争夺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四)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

1.积极引导和组织县内国有和民营企业积极参加人才博览会、“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活动,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机遇,组织企事业需求单位赴广州、深圳、贵阳开展人才招聘,大力引进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积极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职业化,鼓励县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猎头服务、劳务派遣等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聘请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财政局)

2.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加大民营系列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力度。鼓励各行业协会或大型企业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激发人才活力,对获奖的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等优秀创业项目及推送企业,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工商

3.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政务公共服务等,切实为企业管理松绑。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市场,充分激发中小型企业活力,增强民营企业信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投促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

三、政策支持

(一)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自主推荐、自主定标、自主评价,政府职能部门按程序备案后可认定相应资格。对在基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中级职称待遇,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工作满3年可按规定申报副高级职称。实施基层专业技术岗位政策倾斜,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岗位比例,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副高级职称的,聘用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大力支持建设创业就业平台。对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县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认定为县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认定为县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的,给予0.5万元一次性补助;认定为县级就业见习基地、县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给予0.5万元一次性补助;认定为县级就业扶贫基地、县级就业扶贫车间的,分别给予0.5万元、0.3万元一次性补助,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全面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大创业担保基金力度,按规定将创业担保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大力扶持民营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式扶贫车间”、“居家式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积极开展“以工代训”,强化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乡土人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文化传承人等的培训培养,实施返乡创业人才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局、县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大方县税务局)

(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对在大方工作的大学本科、中高职学历人才,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全国高等院校自愿赴大方服务的人才、以及在大方投资创业的市场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投资人员等人才,可以申请落户大方。对在大方工作或服务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非大方户籍人员,可享受大方户籍人员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

(五)建立人才工作联系制度,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才或高新技术产业,要积极建立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联系人才工作制度,定期了解科研团队、企业发展动态及人才需求等。(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积极支持各用人单位筹措资金建设一批人才周转公寓,对签订服务协议5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县外来大方的中端人才,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免费入住人才周转公寓,最高免费限期2年。(责任单位:各用人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考核评价。各部门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将中端人才引进培养落实情况及成效作为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人才工作评价体系,加大考核力度。要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绩效突出的人才,给予一定奖励,充分调动中端人才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二)健全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人才培养开发的投入力度,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个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各企业用人单位设立人才引进培养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人才引进、组织人才培训交流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用人单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在大方发布、大方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开设“行业先锋”“企业家风采”等栏目,深入挖掘一批行业骨干、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报道,注重发挥典型事例和典型事迹的模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附件3

大方县培养壮大初端人才队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壮大全县初端人才队伍,着力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大方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9大特色产业、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服装制作、电子产品加工、采矿、旅游、家庭服务业等领域需求,以16-60周岁无技能或低技能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中职(技工)学校就读学生等群体为重点,每年培养初端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到2025年,全县初端人才总量力争达3万人。

二、工作重点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各类资源,围绕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经营管理、医护家政等行业,分类实施一批初级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一)实施“制造能手”培养工程。围绕全县制造业、建筑业、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业等产业,通过学徒培养、以岗定培、以赛促培等方式,培养一批白酒酿造、制茶、服装制作、汽车维修、蜡染刺绣、民族漆器、民族器乐等为代表的“制造能手”,力争每年培养5000人。牵头部门:县工信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文广局、县民宗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种养能人”培养工程。依托“农民全员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围绕全县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坝区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积极开展食用菌种植、特色蔬菜种植、经果林种植、茶叶种植加工、中草药种植加工、生态畜牧养殖、刺梨(油茶、辣椒等)种植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土专家”“田秀才”的方式,着力培养一批促进乡村振兴的农村实用人才,力争每年培养0.3万人。(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县教科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民宗局)

(三)实施“经营人才”培养工程。依托“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村电商培训”“创业培训”等项目,着力培养一批会经营、懂管理的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力争每年培养1000人。(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

(四)实施“贴心天使”培养工程。围绕康养服务、养老服务产业规划发展,大力开展病患护理、养老护理、保健按摩、育婴等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护理人才(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五)实施“家庭管家”培养工程。围绕家政、物业等服务业,大力开展家庭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保洁、物业管理、保安等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符合现代服务业需求的技能人才,力争每年培养1000人。(牵头部门:县人社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妇联、县总工会)

(六)实施“自强先锋”培养工程。针对具有部分劳动力的各类残疾人,根据其就业意愿,开展保健按摩、小儿推拿、电子商务、网络创业、农村实用技术等适合残疾人的技能培训,培养一批“自强先锋”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活动。(牵头部门:县残联,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

三、培养方式

(一)加强职业教育。教育部门要完善招生政策,加强与乡镇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积极动员城乡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就读的学生就读中职学校或技工学校,并将中职教育招生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强化校企合作,大力实施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学徒制,通过系统教育培训,让每一名学生都有一技之长。积极贯彻落实“1+X”证书制度,让接受职业教育学生既提升学历又提升技能,不断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积极推行学历资格、技能等级互认互通工作。

(二)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农民全员培训”等项目,充分调动各部门培训资源,结合劳动力就业培训意愿,围绕市场用工需求和9大特色农业产业、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开展全员培训、规定培训、精准培训、建档培训,通过规范化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三)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做好宣传动员,以岗前培训、以工代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方式,将技能培训与生产岗位紧密结合,以培促产、以产定培,不断强化企业职工技能素质,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企业与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促进企业职工素质提。支持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化技能培训,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进行定额直补。

(四)实施“青年成长计划”。针对16-30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根据其文化素质及就业创业意愿,创新实施“青年成长计划”。通过“创业意识+就业技能+创业政策”扶持提升青年劳动者创业就业针对性和创业成功率,以创业有效带动就业,助力青年劳动者成长。

四、支持政策

(一)增加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初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整合对口帮扶资金和其他各部门人才培养资金用于开展初端人才培养。

(二)加快基础服务能力建设。加快辖区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进度,补齐短板,不断增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着力培育一批优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星级管理,对服务能力较高的三星级以上培训机构扩大办学规模、补充实训设备等给予所需资金的30%支持,原则上每个培训机构2年内只能申请1次补助,每次补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10万元。优选并建设一批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并给予支持,认定为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补助3万元,认定为县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补助10万元。对具备筹建技工院校的单位或个人,在土地划拨、项目批复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

(三)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指导企业不唯学历和资历,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企业对各类技能人才,比照本单位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在薪酬、学习进修、休假、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体检、培训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相应等级技能人才按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对在省级(含省直部门)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可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市级技能大赛中获奖选手,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县级技能大赛中获奖选手,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800元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提升技能等级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标准。对自费参加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按照初级工不低于1000元,中级工不低于1950元的标准直接补贴个人(财政供养人员除外)。具体标准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初端人才培养议事协调机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农业农村、住建、工信等部门积极配合,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初端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初端人才培养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培训工作机制,充分整合“春潮行动”“巾帼家政”“雨露计划”“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农民全员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各类培养培训项目,强化“校企合作”促进就业为目的开展初端人才培养。健全技能大赛工作机制,通过大赛促进技能提升、促进培训质量。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创业大赛和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全就业服务机制,建设一批农业技能培训基地、家庭服务业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技能服务平台,用好用活就业促进政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提高就业技能。

(三)强化技能人才考核认定。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能力和水平。增强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能力,加快技能人才评估考核认定,大幅度提高技能人才数量。

(四)建立技能人才数据库。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精准摸排全县技能劳动者信息,精准建立大方县技能人才数据库,每年根据培养认定情况实行动态更新。

(五)严格考核问效。将初端人才培养作为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对初端人才培养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由人社部门牵头,将每年培养任务下达并督促落实,对每年按计划完成培养任务且完成情况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营造良好环境。各部门要充分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技能竞赛、技艺传承等成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展示优秀技术工人风采,营造“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技能可成才”的社会环境。


附件4

“大方工匠”评选认定实施方案

为加大大方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助力人力资源开发,引领全县劳动者积极提高技能水平,铺设技能成才之路,根据《大方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大方工匠”指户籍或工作地在大方辖区范围内,具备相应技能水平且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被行业企业认可,对大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在省、市、县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果,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且未被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和被治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技能人才。从2021年起,在技能人才队伍中评选一批政治素质高、技能水平高、企业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好的“大方工匠”,打造地方技能人才品牌。到2025年,基本建成大方县“大方工匠”技能人才库,在现有技能人才的基础上认定“大方工匠”技能人才4000人以上;每年新增培养认定“大方工匠”技能人才150人以上。分生产制造系列、农业系列、经营管理系列、保健护理系列、家政服务系列等5个系列开展评审认定,每个系列每年开展评审认定原则上不低于30人。

二、内容及方式

(一)明确标准

结合政治品德、技能水平、企业认可度、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大方工匠”技能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3个等级。

高级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信用记录良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大方工匠”高级等次。

1.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

2.未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但具备一技之长,在行业领域内取得发明专利1件以上的;

3.属民族民间手工艺传承人且在市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声誉的;

4.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

5.在行业领域内拔尖,领衔成立技能工作室被评为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

中级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信用记录良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大方工匠”中级等次。

1.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

2.未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但具备一技之长,经企业(行业)认定为技术骨干并指导企业生产制造的;

3.在市级(含市级行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

4.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成立技能工作室并被评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

初级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信用记录良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大方工匠”初级等次。

1.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2.未取得或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具备熟练技能,经企业(行业)推荐认定技能水平或独立经营生产、维修店面的;

3.在县级(含县级行业部门组织的)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

以上等级标准为试行,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调整。

(二)组织评审

1.制定评审办法。根据各行业、工种技能标准的不同,具体评审办法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大方工匠”评选认定工作分三个等级五个系列(行业)进行,分别为生产制造系列、农业系列、经营管理系列、保健护理系列、家政服务系列。

2.组建评审委员会。由企业代表、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分系列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一般按2:4:1的比例选拔7名专家组成。

3.组织评审认定。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五个系列(行业)进行,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行业协会具体负责实施。评审方式结合市场需求导向和行业认可导向,在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技能人才申报、行业(企业)评审推荐、专家评审、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工作按等级分层级开展,高级中级初级等次由县级行业牵头部门组织评审后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评审推荐和评审结果均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评审推荐公示由行业(企业)负责,评审结果公示由组织评审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4.证书发放。每年评选认定进入技能人才库的“大方工匠”,由县级行业系列牵头部门、人社部门及县总工会共同发放“大方工匠”等级证书。

5.建设信息库。通过对全县各类技能人才进行系统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分级分类纳入技能人才库,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对评选为“大方工匠”技能人才的,在大方县技能人才信息库中进行标注,并供各职能部门、企业查询资源共享。

(三)以赛代评

针对部分参评人数较多且便于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行业工种,可采取“以赛代评”的方式开展“大方工匠”选拔认定。

1.制定竞赛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制定职业技能竞赛方案,明确竞赛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制定竞赛规则,扎实开展“大方工匠”选拔赛。

2.加强竞赛宣传。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通过各类各级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各类技能劳动者积极主动参加技能竞赛。

3.做好初赛选拔。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初赛,选拔符合条件的技能劳动者参赛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4.组织开展选拔赛。由县级主管部门联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制定的竞赛规则,按工种分系列有序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开展选拔认定工作。初级等次“大方工匠”选拔赛可由县级相应部门组织实施

5.认定结果运用。根据竞赛结果,报各工作系列评审牵头部门,按评审标准及程序直接认定“大方工匠”相应等级。认定结果由各工作系列评审牵头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发放证书,纳入大方县技能人才信息库。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21年12月至2025年12月,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县各乡镇各行业,逐步完善加工制造、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保健护理、家居服务等行业领域“大方工匠”评审细则,组织各行业开展“大方工匠”等级评选认定。

(二)总结推广阶段。2026年起,总结经验,不断扩大“大方工匠”评选认定范围,常态化开展“大方工匠”等级评审认定,着力完善“大方工匠”技能人才库,形成独特的技能品牌。

四、激励措施和政策支持

(一)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力度,创建一批高质量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进一步提升“大方工匠”培养能力。

(二)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激励。全县辖区内各类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要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每年培养推荐15人以上技能人才被评审认定为“大方工匠”或推荐参加技能大赛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大方工匠”培养培训基地,给予机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资金补助2万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提高技能劳动者薪酬待遇。鼓励企业优先录用“大方工匠”并提高薪酬待遇,鼓励国有企业带头积极组织“大方工匠”推荐评选,并吸纳“大方工匠”就业,按规定落实薪酬待遇。

(四)畅通“大方工匠”技能晋升渠道。对有就业或转业意愿的“大方工匠”,由有关部门向辖区内优质企业推荐,促进其高质量就业。有技能提升意愿的,优先推荐就读高职院校或技工院校继续深造或选派参加免费技能提升培训。

(五)加强“大方工匠”典型宣传。经评审认定为“大方工匠”的技能人才,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由宣传部门组织各类各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让其典型事例家喻户晓,让社会尊重技能人才,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六)享受优先优惠政策。评选认定为高级等次“大方工匠”的技能人才,政府相关部门按照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落实待遇;评审认定为中级等次“大方工匠”的技能人才,持证可享受全县辖区内国有景区门票半价优惠,持证免费乘坐城公交车待遇,持证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时享受免担保待遇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优先纳入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优先纳入创业扶持对象。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成立“大方工匠”等级评审委员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建、工信、能源、卫生健康、扶贫、林业、文广旅游、民政、妇联、工会、残联等成员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设生产制造系列、农业系列、经营管理系列、保健护理系列、家政服务系列5个系列评审委员会,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大方工匠”等级评审认定工作。

(二)明确责任。“大方工匠”评审认定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具体工作按五个系列(行业)评选认定,明确各系列(行业)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生产制造系列工匠评审牵头部门为县工信局,责任部门为县住建局、县民宗局、县人社局、县能源局、县文广局、县总工会。农业系列工匠评审牵头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责任部门为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经营管理系列工匠评审牵头部门为县工信局,责任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管局。保健护理系列工匠评审牵头部门为县卫健局,责任部门为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家政服务系列工匠评审牵头部门为县人社局,责任部门为县妇联、县总工会。

(三)经费保障。为保障“大方工匠”等级评审及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顺利推进,由各系列“大方工匠”评审认定牵头部门将所需经费分级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对经费予以保障。“大方工匠”技能人才培养奖励所需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

(四)考核调度。将“大方工匠”评审认定工作纳入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主管行业实际,精心组织选拔、推荐评审,实行每半年一调度。每年评审认定的“大方工匠”按行业部门、乡(镇、街道)等综合考评进行排名并公示,对排名靠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附件5

大方县劳务组织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县劳动力就业组织化程度,切实发挥劳务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据《大方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大方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整合县内外各领域资源,建立组织健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的劳务组织化体系,通过有组织输送、有组织就业、有组织服务,全面提升全县劳动力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结合市场对各类新兴技能工人需求情况和本地劳动力实际,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大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增加大方县劳务品牌的含金量和知名度。力争到2025年,培育1个以上国内知名的劳务品牌,全县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就业比例达到30%,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营业额达到千万元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健全三级劳务市场化体系。形成一个资源整合、科学定位、特色鲜明、有序运转的县、乡、村三级劳务市场化体系。一是规范县就业扶贫劳务公司管理运营。做好就业扶贫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进县级就业扶贫劳务公司转型升级和规范化管理,按照政企分开、独立运营、自负盈亏的模式自主参与市场竞争。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合作社的合作关系和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全县国有劳务公司的资源整合、抱团发展,壮大全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打造具有大方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和拳头产品。二是升级村社一体劳务合作社。对现有的村级就业扶贫劳务合作社进行升级改建,完善管理和运营机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劳务合作社负责人,将劳务合作社运营成效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确保1村配备1名以上劳动保障协管员,将村级劳务合作社建成一线公益性就业服务窗口,打造村级就业服务驿站,实行属地劳动力信息采集,提供岗位推荐、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有组织劳务输出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培育“头雁领飞”队伍。以村级劳务合作社为基地,充分发掘和联络一批掌握就业岗位资源、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较强公益心的骨干力量,将其培育成为就业领头雁”,健全劳务组织化体系的“毛细血管”。组建外出务工人员党组织。加强流入地党员排查,帮助指导成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帮助在外务工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增强在外务工人员的安全感、归属感和获得感,让更多的在外务工人员能外出、稳得住、能发展,让每名在外务工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强化队伍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村支两委、劳务合作社、驻外劳务协作工作站推荐,人力资源服务从业成功人士、劳务经纪自荐形式,发掘已带动一定数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的“领头雁”,对“领头雁”精准掌握、服务已外出务工劳动力或促进未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搭建外出务工网上工作站。“领头雁”以群主身份建立外出务工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现代网上工作站,将所有带领外出务工劳动力纳入群进行规模化、科学化管理服务。依托“毕节就业云”建立网上工作站,探索搭建大方籍在外务工人员服务平台,为所有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外出在线备案、劳动维权咨询、社会保障咨询、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优惠政策申请办理等服务,开展务工人员技能摸排,建立务工人员技能库,有针对性组织输出。同时,大力宣传家乡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发展情况,引导、鼓励在外务工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实现送出去和引回来的良性互动。四是强化“领头雁”管理服务。分级建立“县→乡→村→领头雁”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服务工作微信群,县级人社部门管理服务乡、村两级管理员,乡镇人社中心负责管理服务村级管理员和“领头雁”,进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岗位推送服务,再由“领头雁”将政策和岗位推送到其带领的每一名劳动力,实现无缝对接。通过授予名誉称号、落实政策补贴等方式,鼓励“领头雁”努力扩大组织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壮大“领头雁”队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三)建设劳务协作服务平台。全面加大“走出去”力度,主动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和大方籍劳动力主要务工地的人社部门和大型企业的联系,不断构建和完善劳务协作平台体系。一是管好用好劳务协作工作站。继续加强已在天河区建立的劳务协作站管理,在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站服务机制,逐步从政府主导向企业运营过渡,将劳务协作工作站建成县国有劳务公司在广州开展业务的桥头堡,逐步辐射整个珠三角地区。二是推动“山海心连之家”提质增效。主动争取广州市各级各部门支持,充分发挥好“山海心连之家”服务务工者“最后一公里”的作用,增强大方在广州务工人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不断壮大有组织就业队伍。积极探索在大方籍劳动力相对集中的大型企业建立山海心连之家”,构建企业与员工休戚与共的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稳定就业的双赢格局。三是着力打造一批劳务输出基地。按照政府牵头推动、企业自由选择的模式,引导和鼓励县内国有劳务公司及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胆走出去,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福建等东部地区为重点,对接联络一批用工量在千人以上的大型企业,建立大方籍劳动力定向输出的劳务输出基地。(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创建大方特色劳务品牌。围绕当前新兴行业和第三产业发展需求,针对大方劳动力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引导劳动力向用工需求量大、薪资待遇高、发展前景好的行业流动,逐渐形成一批具有大方特色的劳务品牌。一是分析大方籍技术工人行业分布情况。在精准建立全县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对目前在外务工劳动力中的技能型劳动力行业分布情况进行客观分析,统计出2个以上技能型劳动力相对集中的行业,作为打造劳务品牌的备选行业。二是分析目前各行业技术工人缺口情况。通过广泛摸底调查,整合大数据信息手段,研判全国各行业目前技术工人缺口情况和未来技术工人需求趋势,梳理2个以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技术工人缺口较大的行业,与大方籍技术工人相对集中的行业进行比对,合理确定劳务品牌创建方向。三是推进劳务品牌创建工作。根据劳动力特点和优势,以“大方工匠”总品牌为统领,合理确定我县的劳务品牌创建任务和方向,增强劳务品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计划

(一)2021年12月底前:全县劳动力数据库全部建成,并实现劳动力信息动态更新;建成的“山海心连之家”实现实体化运行,服务大方籍劳动力200人以上;建成1个以上劳务输出基地;完成劳务品牌创建前期摸底调研和分析工作,基本明确劳务品牌创建的方向。

(二)2022年6月底前:国有劳务公司实现市场化盈利,真正达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目标;累计在大型企业建成1个以上“山海心连之家”;建成3个以上劳务输出基地;“头雁领飞”队伍壮大到200人以上;完成劳务品牌创建规划并开始组织实施。

(三)2022年12月底前:县、乡、村三级劳务组织化体系管理运行架构全面建成,实现高效运转,将在家未就业劳动力全部纳入组织化体系;形成独特立足大方、辐射全国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开始有组织、成规模输送技术工人;全县劳动力有组织就业比例达到5%以上。

(四)2022年12月底前:县国有劳务公司建成5个以上劳务输出基地;完成3个以上劳务品牌创建,“大方工匠”品牌达到市内知名的效果;全县劳动力有组织就业比例达到10%以上。

(五)2025年12月底前:至少培育1个以上国内知名的劳务品牌,“大方工匠”品牌全国知名;形成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大方经验”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就业比例达到30%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营业额达到千万元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级层面建立分管副县长牵头,组织、人社、财政、教育、乡村振兴、投促、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劳务组织化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统筹领导全县劳务组织化体系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比照县级规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本乡<镇、街道>劳务组织化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二)资金保障。科学、合理整合全县就业补助资金和各级各部门资金,积极向上和向对口帮扶城市争取支持,全力筹集资金用于劳务组织化体系建设工作,保障国有劳务公司正常运转和劳务协作站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三)政策保障。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跟踪服务补贴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就业。积极推进人社部门和相关部门向社会购买职业培训、就业推荐、劳务派遣、政策宣传、就业指导、人才引进等服务,全力做大全县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考核调度。将劳务组织化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和人社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严格按时间节点进行调度和考核。(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考核办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