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市场监管局春节消费提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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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有效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大方县市场监管局、大方县消费者协会特此发布春节期间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1选择正规渠道购药。线下购药,请选择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处方药请凭医师处方购买。网络购药,请选择具备网络销售药品资质的正规平台,查看网售药店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并核对相关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2认准药品批准文号。购买药品应当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比对。不要将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的广告。

3认真查看药品信息。购买药品请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4安全储存使用药品。购买药品后请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用药前仔细查看药品说明书,了解其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在医生或者药师指导下对症用药。

5谨慎酒后使用药品。留心药品使用说明上通常会注明“服后应避免驾驶车辆或高空作业”等字样,注意避免服药后驾驶车辆或高空作业。酒后使用降压药、抗生素、抗精神病药物、镇静催眠药及降血糖药等药品可能会导致严重不良反应,正处于服药阶段的患者,不宜饮酒。

6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如遇到药品质量等问题,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积极配合有关人员调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