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这份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请您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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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将至,为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防范食品消费风险,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方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采购食品需谨慎,正规渠道保安全

1、选择正规场所购买食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避免在流动摊贩、无证照摊点购买食品。

2、仔细查验食品标签信息。购买预包装食品时,需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配料表等信息,避免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或过期食品。

3、选购生鲜食品时,注意观察食材色泽、气味、质地是否正常,避免购买变质、腐败或感官异常的食品。

餐饮消费重卫生,安全用餐防风险

1、外出就餐优先选择环境卫生好、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就餐,避免在卫生条件差、无证经营的场所用餐。

2、家庭聚餐加工制作食品前需彻底洗手,保持厨具、餐具清洁;生熟食品分开处理,避免交叉污染;烹饪食物需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类、蛋类、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3、适量点餐防浪费。倡导“光盘行动”,按需点餐、理性消费,避免因过量点餐导致食物浪费或食用剩菜剩饭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特殊食品需留意,健康饮食保平安

1、春节期间常见的年糕、汤圆、腊味等节令食品,需注意储存条件,避免因温度、湿度控制不当导致变质;食用前需彻底加热,确保食品安全。

2、老人、儿童、孕妇及免疫力低下人群应避免食用生食水产品、野蘑菇、野等高风险食品;糖尿病患者需注意控制糖分摄入,高血压患者需注意控制盐分摄入。

3、购买保健食品时需认准“蓝帽子”标志,仔细阅读说明书,按需购买,避免盲目听信虚假宣传或夸大功效的广告。

遇到问题需维权,及时举报护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接受餐饮服务过程中,如发现食品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保留购物凭证、食品样品等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