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和网售食品重磅新规来了,这些“红线”千万别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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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年味尚浓,余温犹暖。首先,向各位致以新春的问候!

万家团圆时,安全系心间。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春节后首场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很高兴与大家再次相聚,共赴一场守护云端餐桌的安全之约。食品安全,是民生幸福的基石,是万家灯火的守望。当下,直播带货风起云涌,线上消费活力迸发。新业态蓬勃发展,在便利百姓生活的同时,也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严挑战。

当消费跃上云端,当厨房连入指尖,当美食穿过屏幕抵达餐桌,守护,必须跑在风险之前;安全,必须成为最坚实的底色。

为压实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制定两项《规定》,直指网络餐饮与食品销售。它们是《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项《规定》旨在织密责任之网,让流量质量同行。

舌尖上的安全,掌心里的责任。为帮助大家理解两个《规定》相关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先生、食品生产经营司司长司光先生、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先生、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先生、法规司副司长王丹女士,几位负责人将为大家深入解读,并回答各位关心的问题。期待记者朋友们踊跃提问。

首先,有请孙会川先生介绍两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背景。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我简要介绍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网络餐饮业态迅猛发展,点个外卖已成为大众,尤其是年轻人的日常餐饮消费方式之一。据中国餐饮业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24%左右,成为行业重要的增长极。

正如网友所说,现在点一份外卖很简单,但要点到放心外卖”“品质外卖,有时候也并不是那么容易。我们通过日常监管发现,有的外卖商户提供的地址是假的,有的上传的照片是假的,还有的甚至连资质都是假的,这样的外卖何谈放心?!与此同时,有的外卖平台一门心思圈地,闭着眼睛审核,一味纵容失信商户和问题外卖,罔顾平台责任和食品安全。

针对这些情况,为进一步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重点从三个方面来提升外卖放心指数

一是紧扣平台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规定》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切实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流程、每一次决策。我们要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外卖平台必须要实实在在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二是聚焦商户规范经营这个关键点《规定》明确,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商户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要设置专门标识。我们要告诫所有外卖商户,不见面不代表可以不诚信不上门不等于没人管,食品安全是商户的底线,合法合规是商户的责任。

三是筑牢违法违规惩戒的防护网外卖平台本质上是电子商务平台,《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进行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统一监管框架,进一步强化平台在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责任;同时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如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接下来,我再简要介绍一下《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

当前,随着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从柴米油盐酱醋茶到饮料生鲜肉制品,食品已成为大家网络购物车中最主要的商品之一。但与此同时,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屡打不绝,严重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感和消费信心,也制约了食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从监管角度来说,现行法律法规对网售食品安全,尤其是平台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具体规定比较少,相关要求与网络销售实际情况不太适配,导致企业无章可循、监管无法可依的问题较为突出。对此,市场监管总局致力于补短板,专门制定《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监管部门三个方面入手,围绕责任”“协同”“执法这三个关键词,来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明晰三方责任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管理责任包括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建立入网审查、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等。入网食品销售者要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入网前应当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保障所销售食品安全,规范信息公示、经营宣传、贮存配送等行为,依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风险防控机制。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三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相互监督、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是推进两个协同首先是执法协同机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跨区域线索通报、调查取证、问题处置等监管执法协作,实现全国监管一盘棋。其次是贯通协同机制,要求平台提供者在开展风险监测、识别的基础上,要即时向入网食品销售者推送风险提示并提出风险防控要求;入网食品销售者发现平台推介的食品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告知平台提供者;平台提供者、入网销售者发现网络食品销售违法行为或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均应依规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三是强化一体执法明确违法行为发生在平台提供者住所地以外区域的,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管辖,着力解决平台外溢性和属地监管局限性的矛盾。此外,《规定》还强化严惩重处,重点加大对平台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平台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未按要求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行为,增设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平台未按要求建立选品规则、未对推介食品进行查验、推介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监管工作始终在路上。市场监管总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上述两项规定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凝聚共治合力,不断提升网络餐饮和网售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为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餐饮行业和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

感谢孙总监。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朋友通报所在媒体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记者提问:

针对网络餐饮外卖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等突出问题,《规定》有哪些具体举措让消费者点得放心、吃得安心?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

放心外卖关键是要所点即所得。不管是商户经营信息还是菜品相关信息,只有真实可靠才能让消费者安心放心。为此,《规定》从经营身份、经营模式、加工过程三个核心维度,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通过明确平台提供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公示义务,构建全链条、可视化的信息披露体系,让消费者点得明白、吃得放心

一是规范信息公示,让店铺信息不再真假难辨。《规定》明确,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面招牌名称保持一致;必须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照片、实际经营地址等核心信息,或设置清晰的信息链接标识。为解决假地址问题,明确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

二是增设专项标识,让无堂食不再遮遮掩掩。《规定》明确,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且外卖平台需将该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这样一来,消费者在下单前就能清晰知晓商家的经营模式中有没有堂食,从而结合自身对餐饮服务的需求与安全预期作出理性选择。

三是推行可视化公示,让加工过程不再雾里看花。《规定》构建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公示体系,倡导外卖商家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要求外卖平台需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表页面展示相关标识,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四是强化平台技术支持,让信息公示不再可有可无。《规定》要求外卖平台为外卖商家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相关信息能够清晰、稳定、便捷地展示给消费者,不得设置技术壁垒或故意隐藏信息;对未按规定公示信息、公示信息虚假或不准确等行为的外卖商家及时进行处置。

我们相信,通过构建全方位、可视化的餐饮外卖信息披露体系,能让消费者在点外卖时更加知根知底,明白消费。

新华社记者提问:

幽灵外卖一直是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痛点。请问《规定》在整治这类乱象上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

幽灵外卖是网络热词,其本质是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不法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地址虚构等手段,在外卖平台伪装成正规商家营业。它们的存在,严重干扰了外卖行业的正常市场秩序,也伤害了人民群众对于餐饮食品安全的信心。因此,要整治幽灵外卖,就必须要溯本清源,构建系统性治理体系。

一是以实质审查正源。《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应当对外卖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外卖商家经营资质证书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而非仅作形式审查。通过强化外卖平台对外卖商家的准入审查,压实其作为外卖商家入网审查第一守门人的责任。

二是以资质校验清流。《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将外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核验不符的不得为其提供平台服务。打破外卖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破除信息孤岛,实现资质信息一源核验、双向校准、实时反馈,切实阻断虚假、失效资质带病入网的路径。

三是以动态核验固本。《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对外卖商家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核验更新一次,保证上述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这并非简单的定期打卡式更新,而是将静态准入转化为持续跟踪的生命周期管理,外卖平台须在核验窗口期主动进行信息复核、资质核验与实地抽查,确保外卖商家经营情况持续真实有效。

《规定》旨在通过正源、清流、固本三策并举,构建起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体系,有效铲除幽灵外卖的滋生土壤,让外卖商家从纸面的合规变为可见的真实。我们相信,随着《规定》的深入实施,幽灵外卖这一网络餐饮服务的痛点将得到有效解决,消费者将能更放心地享受网络餐饮服务带来的便捷体验,网络餐饮服务市场也将朝着更规范、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来源 |市说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