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普惠金融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贴息政策初审情况公示(2023年满期一年第二批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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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节市普惠金融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工作方案(试行)》、《贵州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毕节市普惠金融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试行)》贴息申报流程要求,现将大方县普惠金融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4年9月13日评审会初审审议的2023年获得普惠金融贴息政策资金补助,贷款时间满期一年或提前还款第二批次初审结果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致电大方县普惠金融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5221527)。

序号 市场主体名称 贴息金额(万元)
1 大方县名月摩托车经营店 0.393270 
2 大方县正兴百货批发部 0.858765 
3 大方县马场镇永春百货店 0.66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