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司法局机构职责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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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上传下达和综合协调工作;

  2.配合本局股、室、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负责本局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会务和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

  4.负责本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文秘收发、阅办、立卷归档、资料管理、保密、保卫、接待、财务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督查、督办调研和信息等工作;

  6.负责本局精准扶贫、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创卫、计生等工作;

  7.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的宣传报道;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1694    联系人:李姣

  (二)政工科职责

  1.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干部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纪检、监察、奖惩和督查考核工作;

  3.负责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和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

  4.负责全局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级晋升、人事考核、考评工作;

  5.指导、协调局机关工、青、妇工作;

  6.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

  7.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1694    联系人:周耕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县日常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各个时期工作重点及本地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规划、计划;

  3.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单位、乡镇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4.组织培训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骨干;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做好有关法律培训考核合格证的颁发工作;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关信息稿件的收集、组织、报道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

  7.负责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外宣传、环保等工作;

  8.积极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9.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书刊的征订、发行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办理;

  1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1694    联系人:王雪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工作职责

  1.管理和指导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各司法所加强村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指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的纠纷调处和排查工作,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检查,负责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统计和上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2.负责指导和管理各司法所业务工作,加强司法所长及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掌握情况并建立有关台帐资料,规范管理;

  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严格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不断提高法律工作者素质,促进我县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全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有关证照颁发和年检注册初审工作,并做好有关的统计和上报;

  4.负责指导开展全县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建设;

  5.负责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

  6.负责开展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股室协助配合; 

  7.开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0148     联系人:刘荔莎

  (五)社区矫正股工作职责

  1.指导各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日常管理及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矫正、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工作;

  3.指导、监督社区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4.指导开展审前调查、拟提请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调查评估工作;

  5.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报道;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0148    联系人:杨华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

  2.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严格援助程序,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各种证明材料,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受援助条件,并及时作出是否援助的决定报局领导审批;

  3.认真组织开展对司法救助对象的排查统计,及时对当事人提出的司法救助案件及事项进行审查、办理,按规定上报审批。

  4.开展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评查、回访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5.制定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严格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6.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报道;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1694     联系人:饶平    

    (七)法治调研督察股工作职责

    1.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2.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

    3.承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工作。承担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

    4.承担拟订贯利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市决策部署的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5.指导、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法治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局机关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1692  联系人:陈睿欣

    (八)行政复议应诉股工作职责

    1.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复议审查、立案工作。

    2.承办依法应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决定的备案和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

    4.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出庭应诉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5.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1693    联系人:林莉

    (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工作职责

    1.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2.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承担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

    4.承担“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5.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1694    联系人:王雨

    (十)法治审查与法律顾问股工作职责

    1.承办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工作;定期组织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等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调查和绩效评估;负责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汇编县人民政府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

    2.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3.审查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事项涉及的业务主管部门)代县人民政府办理作民事主体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务。

    4.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导、管理法律事务室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1694    联系人:靳秋荣

    (十一律师工作股工作职责

    1.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

    2.承担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资格初审、律师执业证许可初审工作。

    3.承担律师行业监管,指导、监督、实施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处理工作。

    4.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5.承担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6.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

    联系电话:0857-5221694   联系人:饶平

    (十二)装备财务保障股工作职责

    1.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和项目建设的协调、申报工作。

    2.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央、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预决算、财会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4.承担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5.承担局机关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联系电话:0857-5221694     联系人:杜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