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统计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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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会议组织、对外联系、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信访工作;负责统计政务信息工作;拟订机关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管理工作;承担局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车辆及后勤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王飞,咨询电话:0857-5221393

(二)法规股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教学、培训及统计从业资格的认定等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组织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违法违规案件处理中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法规股负责人:陈月文,咨询电话:0857-5221393

(三)业务股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地的工业、交通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综合管理和提供工业、交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工业、交通的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县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地的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制度;承担全县上述专业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和资料提供;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及旅游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贸易、外经等统计分析。

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小康等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农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农村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地的人口、劳动、社会、科技及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报表制度;承担全县上述专业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和资料提供;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分析。

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审查、管理;汇总整理全县以及分乡(镇)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以及其他专业所不能提供的行业统计资料,并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为县目标管理提供有关数据;组织实施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核算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编制国民经济循环账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负责社情民意的调查、汇总和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业务股负责人:张晓雪,咨询电话:0857-5221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