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内设机构介绍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5221671)
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调度、督促重要工作推进情况;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调查研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机关文电、会议、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负责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内务工作,负责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二)政工财务股(联系电话:0857-5222192)
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教育。负责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内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开展党的建设工作,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各项制度规定,完成上级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三)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0857-5223739)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体广电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行业标准;承担文体广电旅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和行政诉讼、复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咨询;对全县文体广电旅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文体广电旅市场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安全应急、消防、重大决策咨询、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
负责管理娱乐、演出、文物、出版物、广播电视、电影、艺术品、艺术培训、网吧经营场所、体育、旅游市场等经营活动项目。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受理投诉,维护文体广电旅市场秩序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牵头负责文体广电旅市场领域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文体广电旅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参与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参与A级旅游景区创建、酒店及有关旅游质量等级、标准化建设评定工作。参与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体广电旅市场有关社团(协会)组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反兴奋剂工作。
(四)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857-5228606 )
研究制定全县文体广电旅领域的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培育文体广电旅产业发展政策,统筹推动全县文体广电旅产业融合发展。参与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保护相关工作,参与涉旅相关重大项目开发的规划论证与审核。承担全县文体广电旅统计工作,负责监测分析旅游经济运行态势。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建立项目库等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文体广电旅发展规划并且组织实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急广播系统、农建体工程、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游度假区等文体广电旅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推进生态旅游和全域旅游。负责全县文体广电旅发展项目编制、建设及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推动全县重点文体广电旅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动文化旅游扶贫工程和富民工程。统筹文化云、广电云、智慧旅游云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的相关工作。
(五)事业管理股(联系电话:0857-5222092)
研究制定文体广电旅公共服务政策、服务标准,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公共数字文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考古、古迹保护、重大文体广电旅等社会活动。参与并组织实施文体广电旅市场和产品开发、市场推广战略和年度宣传推介计划。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形象的市场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文化企业、培训机构、旅行社、旅行商、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并实施文化旅游市场开发的奖励政策。负责自媒体网络宣传推广平台管理;负责文化旅游宣传品的制作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指导社会文物和文物安全、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质量监督保障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