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卫生健康局信访接待事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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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内容:

包括投诉举报、医疗纠纷、行政审批、人事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调整产生的问题,没有明确法律法规规定难以确定法定途径的问题等,以及其他属于卫生健康部门职权范围,无法导入其他法定途径办理的信访请求。

    二、信访接待联系方式

信访接待联系电话:0857-5221888

信访接待场所:大方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办公室

三、信访须知

信访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材料等,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需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聚众闹事、损坏公共财物等。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同一信访事项通常不得重复提出,且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信访人。如不服处理意见,可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复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