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工作报告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度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等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创建等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平安建设综治工作
(一)制定并印发了《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局长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谁分管、谁负责”及涉及股室、中心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原则,将我局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层层压实,层层落实。
(二)结合我局业务工作,重点加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农村住房保障、燃气、建设项目消防、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零伤亡、零事故事件的发生。一是每季度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内的企业召开安全月工作例会,传达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本行业、本领域内企业员工安全常识;二是我局项目现场监管人员定期不定期到项目现场排查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临边洞口以及燃气安全生产、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生产等安全隐患;三是依法依规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项目企业进行行政检查,将违法线索和调查依据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震慑了想继续违法违规生产企业,进一步净化了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四是到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危改房业务指导及户户见面的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确保农村住房有保障,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引起的伤亡事故。
二、行政执法工作
(一)行政执法情况。一是行政处罚情况。共组织两个工作组,307人次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在建项目113家次,查出安全隐患776条,下发整改通知单113份,其中,停工整改48份,约谈建筑企业15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局违规项目9个;督促5个存在危大工程的在建项目及时完成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危大工程方案达到100%专家论证;排查全县涉及起重机械设备项目共36个,对全县75台塔吊、54台施工电梯、52台吊篮等机械设备建立台账、分类管理。二是行政检查情况。2021年以来,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随机抽取19家企业,随机抽取和指派执法人员24人次,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燃气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行政检查12次。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毕府办发〔2021〕15号执行。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已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并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已建立健全我局的数据化管理制度及执法记录仪等管理制度。我局目前共配置有执法记录仪4台,便携式打印机2台,笔记本电脑2台。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毕节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三)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情况。所有执法人员均符合行
政执法证申领资格,不存在工勤人员、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借用人员等不具备各行政执法资格的人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所有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每年度均严格按照当地司法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及时开展年审签册等执法证管理工作。
(四)证明事项清理实施情况。经核实,我局无违规设定证明事项,不存在取消后依然要求办事群众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
(五)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一是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人民群众等监督和投诉举报,及时办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二是2021年以来,我局无执法监督案件、未出台行政规范文件、无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被追究问责情况。
三、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一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完善我局法治政府创建资料,并按法治政府创建100项指标体系收集资料。二是根据依法治县办工作安排,按时间和要求积极报送资料。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贵州省民法典知识专题测试。四是聘用社会律师为法律顾问。五是严格落实《大方县2021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落实,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及换发工作;六是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员登记、培训及学习等相关工作。
大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