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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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需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的指导,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附件: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31

(此件公开发布)

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1

大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

31日前

2

大方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

30日前

3

大方县县级

水网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大方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4

大方县水资源

保护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大方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5

大方县“十四五”节水规划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大方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6

大方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30年)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大方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

31日前

7

大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大方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前

8

大方县农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

实施方案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大方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9

大方县中小学

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试行)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大方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6月

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