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需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的指导,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附件: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大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8月 31日前 |
2 |
大方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9月 30日前 |
3 |
大方县县级 水网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
大方县水务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4 |
大方县水资源 保护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
大方县水务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5 |
大方县“十四五”节水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
大方县水务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6 |
大方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30年)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
大方县卫生健康局 |
2023年7月 31日前 |
7 |
大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
大方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0月30日前 |
8 |
大方县农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 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
大方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2月31日前 |
9 |
大方县中小学 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试行)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 |
大方县教育科技局 |
2023年6月 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