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名称、职能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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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服务管理、后勤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管理职责。(负责人:罗凯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二)法规监察股。负责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和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协调风险防范化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舆情应对、纠纷调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执行自然资源监察制度,落实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指导协调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加强对内部执法工作的监督。(负责人:焦洁洁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监督指导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登记职责按市政府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授权或委托执行)、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工作。(负责人:蔡正健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组织拟订全县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市场监管、动态监测、价格体系制度建设。负责中心城区并指导各乡镇修订土地等级及更新基准地价工作。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落实土地、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用途管制政策。指导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处置。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土地、林地、草原用途转用、报批及临时用地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李德勇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五)国土空间规划股。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承担主体功能区的研究及编制工作,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及城镇开发边界,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构建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统筹研究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融合的相关政策,负责重点地段及重大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编制,指导各乡镇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拟订年度规划编制计划,参与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编制。按有关权限负责城乡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工作。承担报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相关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及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条件和选址意见办理。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执行自然资源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高新技术建设。开展卫星遥感建设工作,统筹遥感影像应用。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协助上级测绘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地图管理,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人:李健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六)城乡规划管理股。负责实施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建设工程(含临时工程)规划许可工作。负责和指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跨乡镇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建设项目涉及城市景观风貌、配套设施、绿化等相关规划控制指标的符合性审查。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土地批后监管。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批后管理、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承担各类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规划核实及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等工作。(负责人:徐有万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七)自然资源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股。负责国土空间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人:欧阳庆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八)矿业权管理股。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县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开展矿业权市场建设。统计分析并指导监督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及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执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全县矿业权地质储量报告、备案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矿山开发利用统计和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负责人:李海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九)财务管理股。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和内部控制制度。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编制、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参与政府采购和项目验收工作。(负责人:罗红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十)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党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人:陈泽会  联系方式:0857-5226919)

(十一)执法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地质环境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领域和规划领域(不含县城总体规划区内各种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耕地保护中“非农化”、土地卫片执法、例行督察中违法用地、历年违法用地等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实施督察等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杨兴美  联系方式:0857-5234182)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将原县国土资源局、原县城乡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由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如下:

一、保留大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联系人:刘继松  联系方式:0857-5230003)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依法为不动产权利人提供登记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平台维护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受理、查验、登记和颁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服务以及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制定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大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设下列5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中心综合性日常事务工作,拟订不动产登记流程、工作办法等,为各级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

2.产权查验股。负责核实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资料、测绘成果。查验不动产的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权籍调查等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为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等提供依据;负责对权利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实物核实、取证,办理不动产登记前期的落宗、落幢工作。

3.登记事务股。负责开展不动产登记申请相关事务性工作;面向社会提供有关不动产登记技术咨询、查询;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平台日常维护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4.缴费发证服务和档案管理股。负责所有手续齐备、资料齐全、程序合法,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颁发和缴费服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5.政策咨询股。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推进不动产登记系统依法登记。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风险防范化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舆情应对、纠纷调处、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人员编制

大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事业编制23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

二、将大方县土地矿权征收储备交易局更名为大方县土地矿权储备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联系人:熊婷婷 联系方式:0857-5234149)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土地矿权储备提供服务和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土地储备的日常事务工作;按照公共资源交易权限负责做好制定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储备、出让信息收集、发布及相关政策咨询;承担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大方县土地矿权储备中心设下列2个正股级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中心综合性事务,承担全县土地储备的日常事务工作。

2.业务股。负责为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按照公共资源交易权限做好制定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储备、出让信息收集、发布及政策咨询。

(三)人员编制

大方县土地矿权储备中心核事业编制15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股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

三、设立大方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联系人:彭斌 联系方式:0857-5231139)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大方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中心综合性日常事务所工作;参与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相关事务性工作。

2.监测预警股。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普查,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建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参考意见,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相关事务性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进行监测、调查研究和评价,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处理和预测预报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成果,负责新技术和新方法的推广;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监测技术的指导、培训和宣传工作。

(三)人员编制

大方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核事业编制16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股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

四、将大方县国土资源勘查规划站更名为大方县自然资源勘查规划站,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联系人:张莹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合理利用及科学管理自然资源提供勘查规划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大方县自然资源勘查制图、国土空间规划、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及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技术支撑工作;为调整农、林、牧、渔业用地布局,制定长远与当前用地计划和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及科学管理自然资源提供依据;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大方县自然资源勘查规划站核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五、将大方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名为大方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社会提供自然资源基础性、公益性信息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大方县二代办公平台一张图的组织和实施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为上级部门提供有关的基础信息、资源信息和管理信息;承担本级自然资源信息数据库、网络、电子政务外网和计算机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与升级维护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为社会提供自然资源基础性、公益性信息服务;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大方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核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设主任1名。

六、设立大方县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联系人:方翔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中心城区及乡镇规划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中心城区及乡镇规划技术指导和各类详细规划技术指标的核对,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进行复核,为项目批后监管、规划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撑;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大方县城乡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核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七、保留大方县土地开发整治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联系人:王昌德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一)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土地开发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业务范围:按照省、市批复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指导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做好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验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大方县土地开发整治中心核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设主任1名。

八、设立大方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为大方县自然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联系人:王利祥 联系方式:0857-5221532)

(一)宗旨及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县自然资源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业务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耕地保护“非农化”、违法用地整改等相关事务性及技术性保障工作;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性支撑;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内设股级机构2个:综合管理股、技术保障股。

(三)人员编制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管理岗位20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设主任1名(副科长级),副主任2名(正股级),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