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毕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自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聚焦重点场所、高风险领域,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源头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发生严重冲击公共安全和群众心理底线的火灾事故,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重点任务
方案从强化重点场所火灾防控(含11个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治)、紧盯高风险领域火灾防控(含5个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治)、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含5个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治)、密切关注重要节点环节等4个板块,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县消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县消安委成员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分级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乡(镇、街道)、县消安委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