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增加贵州电网的调峰能力、提高我县煤炭开采能力,有效减轻公路、铁路运输压力等,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拟对贵州能源大方2x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征收。为做好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规范征地拆迁工作,明确本项目征收目的、范围、程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资金管理等,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定意义
(一)保障项目用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第590号令)、《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黔建房通〔2015〕386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和《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毕府发〔2023〕1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方案,确保项目用地征收中有据可依。
(二)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征收工作中的核心任务,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稳定与和谐。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好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制定本《方案》。
三、征收范围
因公共利益需要对贵州能源大方2x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规划红线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征收范围包括:顺德街道新铺社区、小路社区,小屯乡大田村,理化苗族彝族乡金鸡村。具体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十二条正文,分别为编制依据;征收主体和被征收人;征收目的及范围;土地现状;安置对象、安置方式、过渡方式及期限;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社会保障;房屋及其它地上构(建)筑物、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房屋征收、坟墓搬迁奖励;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及补助的认定;征收程序及征收工作组织机构;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及十一个附件。
五、权益保障亮点
一是明晰征收主体、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安置方式、补偿标准和奖励标准。二是鼓励按时搬迁,最大限度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三是对配合征收工作的房屋搬迁、坟墓搬迁给予时限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