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 toptp18.png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大方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1-05 15:17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大方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大方县惠民殡葬补助实施方案》音频解读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6-01-05 15:17:54 来源:

一、起草背景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由大方县民政局牵头拟定了《大方县惠民殡葬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5年8月起,在开展惠民殡葬工作基础上,充分信息借鉴周边县区工作经验,结合大方实际草拟了《大方县惠民殡葬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收到相关单位3条意见建议,并结合意见进行修改。

三、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覆盖广泛,实现除公职人员(国企职工)外的全覆盖(不含托管乡镇):

核心覆盖群体:大方县户籍居民(国家公职人员及国企职工除外)(不含托管乡镇);

延伸保障群体:在大方县工作、生活、就读的非本地户籍人员(不含托管乡镇);

特殊保障群体: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享受国家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不含托管乡镇)。

 (二)补助项目及标准:保障基本,激励生态。

1.基本服务费用补助:涵盖县内遗体接运、遗体存放、普通吊唁厅租用、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5类基本服务,按政府指导价据实减免,直接降低群众核心殡葬支出;

2.特殊群体额外补助: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享受国家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在基本服务减免基础上,给予定额补助,强化兜底保障;

3.生态安葬奖励:鼓励树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

(三)申领流程:简化便捷,高效便民。

1.申请:申请人向大方县殡葬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大方县殡葬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3.审批及发放:大方民政局负责审核并发放惠民殡葬补助。

四、政策特点与创新点

1.普惠性突出:突破户籍限制,将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纳入保障,推动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2.保障层次清晰:既覆盖基本殡葬服务,又对困难群体重点倾斜,还激励生态安葬,形成“基础保障+特殊扶持+政策引导”的多层次惠民体系;

3.流程便捷高效:简化申请材料与审核环节,衔接财政资金拨付规范,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4.导向性明确:通过资金激励与政策引导,推动移风易俗,助力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五、政策实施意义。

《大方县惠民殡葬补助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大方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既有效减轻了群众殡葬经济负担,又能引导社会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同时规范了殡葬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对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 下一篇
  • 【关闭窗口】
政府部门
乡镇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黑客攻击破坏举报电话 毕节市公安局 0857-8300348 贵公网安备 52052102000007号

单位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ICP备案编号:黔ICP备05000424号 网站标识码:5205210006

联系电话:0857-5222324(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传真:0857-5232360

技术支持:泰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