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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0-31 15:50
文号 方府办通〔2023〕31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3-10-31 15:50:00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7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31



大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提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黔教发〔2021〕5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17号)《毕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推进滞后进行整改的通知》(教督-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少年儿童营养健康状况,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以下简称提质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发挥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提质计划,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增强学生体格体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

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幼儿园在国家补助资金不变的情况下可参照此方案提升供餐标准,确保幼儿的营养需求。

三、实施内容

(一)全面推进供餐质量提质升级

1.提高供餐质量,全面实施5+X模式。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全面推行营养改善计划5+X供餐模式,即在政府提供的每生每天5元膳食补助为主的基础上,由学生所在家庭适当承担部分费用(原则上开餐日每生每天2元),提高供餐质量和标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统筹,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工作,统筹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餐。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家长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等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提质行动在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推动实施。

2.发挥资金效益,努力实现食物多样化。统筹用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学生家长自筹资金,重点考虑学生健康成长需要,由学生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转变。一是用好国家补助的5元营养膳食补助,做到食物多样化,每餐至少三菜一汤,合理搭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充分保障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大豆及其制品和畜禽鱼肉轮流交替供应,每天食材种类达到12种以上(每周25种以上),使学生吃得更有营养二是好家长自筹资金原则上学生家长所交费用主要用于购买牛奶,保障水果、鸡蛋等需求;寄宿制学校要统筹科学安排好寄宿学生一日三餐,保障寄宿学生每天营养健康需要。

(二)全面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1.全面普及应用带量食谱。县教科局要会同县卫健局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膳食营养培训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合理制定、全面普及应用带量食谱,推行《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推荐带量食谱(试行)》的普及应用。各学校要合理确定早晚餐供餐标准,科学安排寄宿学生一日三餐,通过电子营养师等平台,定期分析学生供餐情况,有针对性合理调整带量食谱,保障营养午餐和寄宿学生早晚餐营养均衡。原则上带量食谱以乡(镇街道)区域为单位统一食材配送企业不得以采购困难等理由重复、单一配送食材特殊原因采购困难的食材,配送企业须征得教科局和学校同意后,再进行同质替换。

2.推进营养健康学校建设。对照国家《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要求,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推广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学校营养健康饮食服务整体水平;县教科局要会同县卫健局有计划开展营养指导教师培训各学校要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培养合理膳食行为,养成健康饮食和节约粮食的良好行为习惯,家校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各学校要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政府保障

1.落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提质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推动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提质行动有效实施。

2.落实部门职能职责。县教科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材配送企业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指导学校全面实施5+X供餐和推广普及应用带量食谱;县卫健局要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开展营养干预,配合县教科局指导开展营养健康教育培训和带量食谱推广普及应用;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涉校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定点加工企业 作坊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县发改局要合理确定5+XX的收费标准定期提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主要食材品种的价格监测数据;县财政局落实国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保障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局指导肉蛋奶供应企业、蔬菜生产基地建立集中供应直销渠道加强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落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中依规纳入农村低保且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分类施保比例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30%就高执行减轻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在校就餐费用负担。

3.落实运转保障一是各学校及时做好报账资料,严格按照

报账程序支付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二是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工勤人员保障机制,根据学校营养餐与寄宿生供餐实际情况,按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100比例要求,足额配备食堂工勤人员;三是将食堂工勤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合理确定食堂工勤人员工资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严禁使用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工勤人员工资社保;四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五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升级改造,完善设施设备并定期维护,满足正常供餐需要。

(二)全面强化资金监管

按照专款专用、及时清算、年度平衡要求,加强对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及学生家庭自筹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督导检查,实行校财局管、分类核算、分类报账制度,按月结算,按学期清算学生家庭自筹资金,由教科局牵头,指导学校将膳食补助资金、家庭自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公开,做到资金使用阳光透明。

(三)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1.推动贵州好食材进校园。持续深入推进校农结合工作,学校食材配送企业要加强本地农特产品产销对接,以就近采购为主,推动县内、市内、省内安全、绿色、新鲜、优质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实现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和学校采购优质农产品一仗双赢,使提质行动更好地服务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构筑食品安全健康保障体系。市场监管落实对生产、加工、配送企业的监管责任,健全食材集中采购源头监管机制,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绿色、环保对学校供餐实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完善食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督促配送企业每天对配送食材开展自查自检,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管控,把好学校采购、食材配送入口关,对集中配送企业开展定期查验和不定期抽检,保证食材安全,将米粉、豆腐、蛋糕、面包等保质期短、易变质的食品和半成品生产企业作坊全面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确保学生吃得安全、放心。县教科局要督促指导学校明确专人对所有配送到学校食堂的食材逐一进行验收登记,严格把好食材质量验收关,杜绝不合格食材流入学生餐桌;建立健全食材供应准入退出机制,将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向学校配送三无食品、腐败变质、有质量问题食品、服务质量差的食材配送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禁止参与学校食材供应。

(四)全面推进采购公开透明

1.完善四统采购机制。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要求,切实减少采购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保障食材质量,使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建立和完善由发改县教科局为主导,市场监管和配送企业、学校、家长等各方参与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稳控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供餐质量。按照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就近取材、品种多样的原则,根据季节变换、食材品类特点和当地市场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询价周期(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两次询价),切实控制食材采购成本。所采购的食材不得高于同期当地同类食材市场价格,价格动态调整的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努力实现食材采购质优价廉。

2.加强食材采购监管。将提质行动纳入教育民生重点监管范围,对配送企业招标、食材采购数量、采购质量、采购价格、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重点督查和监管,实现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餐质量提供保障。

(五)全面落实监督管理制度

1.完善和落实监督委员会制度。一是学校要邀请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组建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通过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向学生家长通报学校供餐质量和膳食监督有关情况二是要设立专职膳食质量安全监督员,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供餐质量和安全的监督三是实行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定期不定期试餐制度,适时征询改进提高供餐质量的意见建议;四是学校要设置食堂开放日,定期开放学校食堂,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学校膳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让学校食堂在阳光下运行。

2.完善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一是加强对价格调整、供餐质量、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监管,保障家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实行采购价格公开制度,每一次食材价格确定或调整变动,通过政府或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学校明确专人将每周食谱、每天饭菜图片、采购品种、采购数量、采购价格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推送给学生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开;四是将食堂经费使用情况每月进行公示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引起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确保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全面实施提质行动;要将提质行动实施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抓实抓好,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家长告知书等形式与学生家长沟通宣传,让家长全面了解营养餐相关政策和收费标准,了解提质升级对学生健康成长带来的好处,取得家长支持。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指导和督促,确保提质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预防和惩治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务必落实好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制度,坚决执行校财局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清算并按规定使用与管理结余资金。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从孩子嘴里揩油;要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严格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强化监督检查。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联合有关部门,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学校提质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学校在提质行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公开、不透明、程序不完善、资金使用不合法等问题,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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