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文办社图发〔2005〕21号)及《省文化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通知》,进一步挖掘和保护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资源,继承和弘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加强对各类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推动我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经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搜集整理,现将我县“水花酒制作技艺”等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列为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红军伤员疗伤山洞遗址”等15处不可移动文物列为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请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大方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名单
2.大方县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大方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
传统手工技艺类(5个)
1.水花酒制作技艺;
2.骟鸡点豆腐制作技艺;
3.瓢井清炖全猪脚制作技艺;
4.大方豆豉辣椒酱制作技艺;
5.大方糍粑豆干制作技艺。
附件2
大方县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
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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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保护单位名称 |
地址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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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红军伤员疗伤山洞遗址 |
八堡乡新开村社区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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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兴隆烈士纪念碑 |
瓢井镇联坪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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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古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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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鉴亭夫妇墓 |
六龙镇坪上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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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谌曰鹏墓 |
顺德街道大屯社区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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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树荣墓 |
小屯乡市院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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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燮墓 |
对江镇石桅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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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蕃贵墓 |
对江镇石桅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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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天贵 |
对江镇石桅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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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李萃墓 |
对江镇石桅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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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鸿才墓 |
对江镇石桅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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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李鸿勋墓 |
对江镇石桅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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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李玉昌墓 |
理化乡偏坡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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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李俊昌墓 |
理化乡偏坡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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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古遗址 |
路穿岩古道 |
羊场镇穿岩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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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古建筑 |
长石镇杨柳井 |
长石镇杨柳村 |
文物本体 |
保护范围外延5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