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调查出具的《毕节市大方县长石镇杨柳社区滑坡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毕节市大方县瓢井镇三合村加戛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我县长石镇杨柳社区杨柳组、水井组、五一组、联丰组、河山组、河兴组滑坡地质灾害、瓢井镇三合村加戛组滑坡地质灾害2处隐患点风险等级为极高,发生滑坡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九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之规定,现将我县长石镇杨柳社区杨柳组、水井组、五一组、联丰组、河山组、河兴组滑坡地质灾害、瓢井镇三合村加戛组滑坡地质灾害2处隐患点纳入台账监管。
特此公告。
附件:
1.毕节市大方县长石镇杨柳社区滑坡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pdf
2.毕节市大方县瓢井镇三合村加戛组滑坡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pdf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