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星宿苗族彝族仡佬族乡龙山村,百纳彝族乡龙竹社区、鸭院村范围内,涉及土地总面积18.9038公顷,其中集体土地18.9038公顷(折合283.557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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