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函》及省市有关清理工作要求,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违反公平竞争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内容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抵触的《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大方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方府通〔2023〕12号)予以废止。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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