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 toptp18.png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 » 大方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 » 政府文件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5-22 17:04
文号 方府决定〔2026〕6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贵州大方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修订)》的决定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6-05-22 17:04:20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函》及省市有关清理工作要求,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违反公平竞争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内容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抵触的《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大方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方府通〔2023〕12号)予以废止。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关闭窗口】
政府部门
乡镇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网站年报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黑客攻击破坏举报电话 毕节市公安局 0857-8300348 贵公网安备 52052102000007号

单位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ICP备案编号:黔ICP备05000424号 网站标识码:5205210006

联系电话:0857-5222324(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传真:0857-5232360

技术支持:泰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