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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9-17 10:50
文号 方府决定〔2026〕17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汪洪、丁乐等人“大方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6-09-17 10:50:49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建设“平安大方”的重要精神力量。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抢险救人、匡扶正义、传播正能量。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公示,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汪洪、汪光韶两名同志和丁乐、丁成尧、丁加新三名同志“大方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继续弘扬美德,传递正能量,为社会作出更多贡献。全县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践行者,大力宣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共同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方”“法治大方”凝聚强大的社会正能量。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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