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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产品质量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3-15 14:35
文号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消费提示(产商品质量安全篇)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6-03-15 14:35:05 来源:

202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

“提升消费品质”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方县消费者协会

将发布系列消费提示警示

产商品质量安全篇

一、渠道合规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或专营店,拒绝流动摊贩、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线上购买需认准平台官方旗舰店或经备案店铺,核实商家公示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资质。

二、商品包装或标签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厂址、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规格、警示标志等。

三、购买学生用品拒绝“三无”网红产品,查验是否符合GB 21027-2020(学生用品安全标准)及GB 40070-2021(近视防控要求)的要求。

四、购买家用电器要核对能效标识(如空调、冰箱),拒绝虚标等级产品;保留保修凭证,拒绝“终身保修”等无书面承诺。

五、谨防低价促销未展示完整标识的商品;购买大额产商品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退款条件及违约责任。

若遇到消费纠纷或违法行为,保留好消费凭证(如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全国12315平台: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投诉举报。

▲拨打12315、12345热线反映问题。

▲线下投诉窗口:前往当地的市场监管所或消费者协会提交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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