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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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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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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6-03-1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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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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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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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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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消费提示(产商品质量安全篇)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6-03-15 14:35:05
来源:
202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
“提升消费品质”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方县消费者协会
将发布系列消费提示警示
一、渠道合规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或专营店,拒绝流动摊贩、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线上购买需认准平台官方旗舰店或经备案店铺,核实商家公示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资质。
二、商品包装或标签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厂址、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规格、警示标志等。
三、购买学生用品拒绝“三无”网红产品,查验是否符合GB 21027-2020(学生用品安全标准)及GB 40070-2021(近视防控要求)的要求。
四、购买家用电器要核对能效标识(如空调、冰箱),拒绝虚标等级产品;保留保修凭证,拒绝“终身保修”等无书面承诺。
五、谨防低价促销未展示完整标识的商品;购买大额产商品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退款条件及违约责任。
若遇到消费纠纷或违法行为,保留好消费凭证(如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全国12315平台: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投诉举报。
▲拨打12315、12345热线反映问题。
▲线下投诉窗口:前往当地的市场监管所或消费者协会提交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