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我厅定于2024年8月23日(周五)上午9:30在毕节市大方县安乐乡政府文化站五楼会议室就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审批举行听证。如申请参加该听证会的公众或团体,可在公告截止前向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毕节市生态环境局或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办理有关手续。
在参加听证会前,须携带以下材料:
1.参会个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除携带个人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委托代理材料;
3.团体代表除携带个人身份证外还须提供单位委托参会证明。
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8日。
联系人: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杜尚怿 13628501405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龙 勇 13595757514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陈 明 19816726666
主办单位: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大方县电子信息服务中心
黑客攻击破坏举报电话 毕节市公安局 0857-8300348 贵公网安备 52052102000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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