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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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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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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6-03-1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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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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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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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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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消费提示(食品安全篇)
大方县人民政府网 www.gzdafang.gov.cn
2026-03-11 14:47:35
来源:
202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
“提升消费品质”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放心消费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方县消费者协会
将发布系列消费提示警示
选择证照齐全的商超、品牌专营店或合规电商平台,拒绝流动摊贩、无资质微商来源的食品。拒绝购买“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
避开包装破损、漏气、胀袋、变形或密封不严的食品,此类产品易受微生物污染。谨慎购买临期食品,需确认商家明确提示保质期限,并按需采购、尽快食用。
选购鲜肉时查验检疫检验证明,不购买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果蔬避免选择颜色异常(如发黄)、有腐烂点的商品;购买散装坚果、糕点等,选择防护设施齐全的摊位,注意容器清洁度与食品新鲜度。
优先选择公示“明厨亮灶”、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的餐馆。点外卖收餐时立即检查封签完整性,包装破损拒收,签收后及时食用(建议2小时内),避免长时间存放滋生细菌。
若遇到食品消费纠纷或违法行为,保留好消费凭证(如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
▲全国12315平台:登录全国12315平台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投诉举报。
▲拨打12315、12345热线反映问题。
▲现场投诉窗口:前往当地的市场监管所或消费者协会提交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