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建筑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及利用,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安全处置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县需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现将《大方县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产生的建筑垃圾也日益增多,而目前我县没有相应的法规或规章对此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方面存在规范化程度不高、管理效果不够理想的现象。
(一)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手段。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持续进行,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由此造成建筑垃圾未经分类,混装、混卸,乱倾倒、垃圾围城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必要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消纳处置不到位。当前,我县城区建筑垃圾未经分类处理,就被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填埋,不但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对土壤、水源、河道、植被等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三)存在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现象,不但违背垃圾分类的政策规定,也影响到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理。
因此,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势在必行,制定出台《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加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十分必要。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和《毕节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毕节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细化,制定该《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22条。
第一章“总则”共3条。主要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解释以及建筑垃圾类别。
第二章“建筑垃圾分类”共4条。主要明确建筑垃圾配备规划编制、分类等相关部门职责。
第三章“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共5条。主要明确建筑垃圾实行分类运输、综合利用、减排、处置等。
第四章“建筑垃圾处置的科学发展”共3条。主要明确建立建筑垃圾供需关系,鼓励其他社会企业参与再生产品的利用。
第五章“监管”共6条。主要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
第六章“附则”共1条。主要明确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