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乡人民政府 关于“五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温馨提示
东关乡人民政府 关于“五一”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温馨提示

一、健全体制机制,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1、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作用,组织社区、村居、网格管理力量,强化整体作战、部门合成作战,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告知江浙沪等疫情严重地区在外人员,尤其是上海市拟来(返)方人员要暂缓来方,要明确“二对一”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告知其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到电话劝导到每个人,引导确需来方的人员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健康申报。
2、各返乡人员: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其他地级市低风险区及有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健康码为“灰码”、省外来(返)东关乡人员,须立即主动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落实“五天三检”居家健康隔离等相关防控措施。
3、大方北站值班点:要牵头做好疫情防控服务点24小时在岗全排全查工作,做到“每车必检、每人必查”,认真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发现异常人员务必按规定进行处置。
二、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风险人员闭环管控
1、“五天三检”措施(5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
第1次检测。抵黔后,立即在首站地交通场站或入黔交通服务站指定采样点进行第1次核酸采样;采样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两点一线”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外出。
第2次检测。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距第1次采样24小时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第2次核酸采样;采样后,仅限于在交通场站、工作场所、居住地或酒店、核酸检测机构之间“点对点”流动,不得进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工作期间,要科学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含培训班)。
第3次检测。抵黔第5天,在前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第3次核酸采样;采样后,可“点对点”流动。)等相应的管控措施。
2、集中隔离、居家隔离闭环管控措施
(1)严格落实在入黔首站将入境人员闭环接到属地,并立即进行“5天3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按照入境人员“14+14+12”(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12次核酸检测,第1、2、3、4、5、7、10、13、14、16、21、28天进行核酸检测)的管控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核酸检测(要充分研判是否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不满足相关条件的要的全程进行集中隔离);
(2)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方人员、密切接触者“14+14+12”管控措施;
(3)严格落实上海市低风险地区来(返)方人员“7+7+5”(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第1、2、5、7、14天进行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4)严格落实次密人员人员“7+3”(7天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及有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地级市(州、盟、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方人员、黄码人员“5天3次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各类风险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要明确社区干部、社区医务人员对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落实“二对一”管控措施,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及告知书,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仅限于居住地及核酸采样点之间“点对点”流动管控措施,跟踪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人员管控到位、核酸检测一次不漏”。
三、强化宣传引导,严把疫情防控关卡
1、非必要,不返乡。“五一”假期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聚集性强,乘坐飞机、高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出行易发生交叉感染,风险大。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提倡非必要,不返乡。
2、非必要,不出行。密切关注近期国内外发生疫情的地区疫情进展情况,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地区旅游、出差、探亲。如确需出行,要提前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备行程,报备信息包括出访时间、出访地点、返回时间、交通方式。准备充足的口罩、免洗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备好个人所需药品。旅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3、来返方,必报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返方来方,务必在抵达前24小时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并提前准备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等情况。自觉遵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4、重防护,不聚集。坚持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喜事缓办或不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医疗机构时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等工作,保持社交距离。
5、严问责,促担当。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对防控工作不到位、排查工作不到位、管控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不深入、不具体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严肃问责。请广大群众相互监督,及时举报,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举报电话:0857-5480011)
东关乡疫情防控热线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