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关于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比选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2:30
三、比选地点:达溪镇卫生院党员活动室
四、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6日
五、项目公司报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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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公司名称 |
报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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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方县禹和文化传媒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416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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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方县德润商贸有限公司 |
395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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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方县智来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
41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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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方宇鑫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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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贵州星集晟科技有限 |
39108.00 |
参与比选人员:申辉、杨玉龙、黄艳芬、田静、熊于庆、廖璐、孙耀岗、彭佑凤、姜玲
评选结论:就上述5家所提供报价资料进行现场开启后,评选小组对大方县禹和文化传媒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大方县德润商贸有限公司、大方县智来商贸行(个体工商户)、大方宇鑫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星集晟科技有限公司;5家公司提供的资质及报价作详细评选;按照低价中标原则,评选小组一致选择贵州星集晟科技有限为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供货方。
六、公示说明: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按照以下条款将相关资料送至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办公室,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我单位将与中标方签订采购协议。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本。
达溪镇卫生院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