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关于精神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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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关于精神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精神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比选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上午09:00。

三、比选地点:达溪镇卫生院党员活动室。

四、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4日。

五、项目公司报价情况:

序号

项目公司名称

报价

备注

1

长沙褀悦供应链有限公司

249000.00

2

贵州一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46000.00

3

贵州康宇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70000.00

4

河南省森尔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47600.00

参与比选人员:申辉、杨玉龙、黄艳芬、田静、熊于庆、廖璐、孙耀岗、余文、姜玲、王勇、周永弘

评选结论:就上述4家所提供报价资料进行现场开启后,评选小组对长沙褀悦供应链有限公司、贵州一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康宇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省森尔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家公司提供的资质及报价作详细评选;按照低价中标原则,评选小组一致选择贵州一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精神科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供货方。

六、公示说明: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按照以下条款将相关资料送至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办公室,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我单位将与中标方签订采购协议。

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本。

     

                                        大方县达溪镇卫生院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