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黄泥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岗位人员的公告
大方县黄泥塘镇人民政府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
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黄泥塘镇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4名。
一、岗位聘用条件:
劳动保障协理员须为本县户籍或常住人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能胜任劳动保障协理岗位和有就业愿望的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8.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聘用: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四)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六)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七)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起至人数聘满为止;
报名地点:黄泥塘镇人民政府一楼(党务政务服务中心1办公室)
(二)资格初审:
报劳动保障协理岗位的人员,需满足聘用条件。现场填报《大方县劳动保障协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就业失业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就业困难人员相应类别的所需佐证材料,由镇业务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本着节省报名者时间与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将面试环节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注: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资格初审、面试,择优聘用。)
(四)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及面试通过的作为拟聘对象并在黄泥塘镇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核实后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报相关材料至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的,由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聘用。聘用(续聘、解聘)、管理等相关事宜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岗位名称:镇级劳动监察协理员1名、镇级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2名。
四、薪酬(补贴)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后,月补贴按大方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月补贴中代扣代缴。
五、工作内容(岗位职责):
主动为辖区服务对象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就业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做好辖区内劳动力调查、城镇新增就业、失业及再就业的登记、统计和建档等工作;为辖区内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城乡富余劳动力和各类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完成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的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协助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技能培训等就业扶持政策,为就业创业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完成镇、村安排的人社相关临时性工作。
六、岗位工作要求:
必须遵守和维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每月到镇、村开展业务不得少于15天;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镇、村的工作安排,接受镇、村的考勤考核。
七、补贴期限:初次聘用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八、其他事宜:确定聘用对象因其个人通讯原因导致不能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对本公告如有不清楚的,请提前拨打下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陈华17585648806
大方县黄泥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