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方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方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大方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黔公开办函〔2021〕8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毕节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推动规划更好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 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 关单位。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打造“一站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网上政务 服务能力,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 “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 办。对“全省通办”事项编制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推进 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
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3.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互联网+监管”系统(贵州)、全 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 平台、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 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 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 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 公示率100%、一致性100%。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 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司法 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贵州省执法 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及绩效水平
5.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 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相关报表,持续推进部门项目绩 效公开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6.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 “财政资金”栏目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 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7.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 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决守好疫情不反弹底线
8.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准确把握 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高中风险地区入方人 员物品排查管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科学精准发布权威信息。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 广电旅游局。
9.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 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 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 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集、 做好个人防护,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五)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 《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 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以及扩大 有效投资和消费、产业大招商、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科 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 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 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信 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 游局、县投促局、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大 方分局、县民政局、县教科局等单位。
(六)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12.根据《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 读责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 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 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13.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 关、企业和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升级完善“惠企 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全省统一的“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14.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企业提供 “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并根据适用范围向符合条件的企业 精准推送。推进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使用,确保惠企 政策“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七)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5.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 融、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 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 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 切。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 局、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应 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单位。
16.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 替政府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八)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17.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9月 底前,全县行政机关要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 “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
18.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 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19.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县政府门户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 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 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九)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0.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加大“中国·贵 州” 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 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进 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着力打造全县标准规范的公开平台。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21.配合做好“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 “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新媒体“民生百事通” 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 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 关单位。
22.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重复建设、“娱乐化” 和“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 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但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 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至少应保留微信账号。政 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贵州省政 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 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 效。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 关单位。
23.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4.2021年9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 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 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 建设与县政府门户网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25.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公共企 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大方供电局。
26.2021年9月底前,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 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持续 推进村(居)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公开窗口建设, 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 项。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十一)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
27.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 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 典型案例库,增强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 处理费。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 关单位。
28.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公布后,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29.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力度,推动各单位 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 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 关单位。
四、紧扣责任抓好落实
(十二)狠抓任务落实
30.各单位要在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20日内,根据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建立本单位工作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2020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 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 度滞后的要立即整改。各单位要将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