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明开展“中元节” 期间祭祀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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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俗称“七月半”)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通过焚烧纸钱、冥币及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祭奠先人、缅怀逝者。但不规范的燃放祭祀品行为不仅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甚至对环境造成重度污染,从而诱发多种疾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尊重传统、爱护环境,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文明开展“中元节”期间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转变观念文明祭祀

树立文明祭祀理念,转变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变焚烧祭祀品为精神传承,以肃穆、低碳的方式缅怀逝者。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共青团员要积极鼓励和引导身边人开展网上祭祀、鲜花祭祀,还清洁明净于“中元节”,树文明新风。

二、禁止焚烧祭祀品区域

以下区域禁止焚烧祭祀品(临时集中焚烧祭祀点除外):

(一)红旗街道:城中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西南社区、东郊社区、路塘社区。

(二)顺德街道:金鱼社区、新庄社区、龙昌社区。

(三)慕俄格古城街道:南郊社区、北郊社区、红星社区、关井社区、陡坡社区。

(四)九驿街道:白石社区、大寨社区、家园社区、同心社区、余石社区、幸福社区。

三、设置临时集中焚烧祭祀点

广大市民朋友可到以下5处临时集中焚烧祭祀点开展祭祀活动,祭祀过程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一)慕俄格古城街道关井社区一组殡仪馆与关水井连接路段处空地(坐标:105.625681,27.155105)。

(二)红旗街道路塘社区五组004县道接南环路交叉口处空地(坐标:105.6147,27.134029)。

(三)九驿街道大寨社区红岩组七星大道断头处空地(坐标:105.604418,27.20566)。

(四)顺德街道小路社区小寨组方纳路六公里路口处空地(坐标:105.58025,27.126944)。

(五)顺德街道余石社区岩脚组004县道弃土场内空地(坐标:105.583971,27.170591)。

广大市民朋友,倡导文明祭祀不仅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也是全县人民共同的愿望。移风易俗,弘扬新风,从你我做起,用文明缅怀、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先人的祭奠、对逝者的缅怀,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为推进“文明大方”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同时,欢迎大家共同参与监督,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管理。

监督电话:0857-5221000(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857-5251562(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特此通告。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