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方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方案(2022—2030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大方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方案(2022-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方县委 大方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大方县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方案
(2022-2030年)
根据《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七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方案(2022—203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为目标,推动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到2025年,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8.5年,2030年力争提高到10年以上,努力向全市平均水平迈进,为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
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2030年,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95%、96%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85%、86%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70%、72%以上。
1.加快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在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乡镇建设第二所公办幼儿园、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有实际需求的行政村建设公办幼儿园,将村级小学富余校舍等资源改建成村级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并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办好公办幼儿园,登记为非营利性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办学用地、税收优惠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将公办幼儿园中保育员、安保、食堂工勤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落实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政策。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城乡幼儿园50所。(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2.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完善幼儿园园舍、玩教具和图书配备,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流程,全面推广安吉游戏和幼小衔接,建立幼小科学衔接长效机制。推进集团化办园和教研指导责任区覆盖城乡公办、民办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加快推进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到2025年,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18所,创建1所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到2030年,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20所,创建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3.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大财政投入,严格落实不低于500元/生/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将拨款制度延伸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禁截留、挪用学前教育保教经费。(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发改局、教科局)
(二)实施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工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203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达97.5%、98%以上。
1.优化中小学资源布局。编制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规划》,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29所。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寄宿制学校。进一步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严控起始年级班额。制定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专项规划,到2022年,现有大班额消除30%以上;2023年,现有大班额消除60%以上;2024年,现有大班额消除90%以上;2025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
2.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和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到2025年,全县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管理标准要求。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计划,2022年,培育优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10所以上,从2023年起,全面推进优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创建。力争2030年申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3.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化清零。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学校就读。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配套教育设施,保障搬迁群众子女接受教育。逐步统一小学入学年龄,到2023年,全县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三)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
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加快普通高中扩容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到2025年、203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95%、97%以上。
1.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有序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新建大方县民族中学、大方一中,同时改扩建大方一中,计划增加高中学位5700个,全面消除现有普通高中大班额。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招生比例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执行。(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2.提升普通高中育人质量。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建设高考综合改革管理平台。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合理选科。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制定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校长、教师专业发展和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任教办法。推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与薄弱高中学校结成校际联盟,提高薄弱高中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牵头单
位:教科局;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3.推进普通高中示范特色发展。加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艺术、写作、科技创新等特色课程建设,支持普通高中开办音乐、美术、体育等特长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可用于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支持大方一中、大方三中2023年底完成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复查和复评工作。支持大方县恒大民族中学创建美术特色示范校。(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文广局、卫健局)
(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工程
推进实施中职“强基”工程,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发展。到2025年全县中职在校生规模达4000人。
1.推进中职优质发展。以持续巩固同心职校省级示范性学校为抓手,加强教师配置、夯实办学条件、优化职业专业设置,实施中职强基工程,改扩建学生宿舍5000平方米,改扩建实训大楼5000平方米,提升同心职校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将同心职校建成省级优质中职学校暨乡村振兴示范校。(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
2.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探索学分银行、弹性学制、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学徒制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探索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推进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推进“新一轮信息技术+职业教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教学。继续推行“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采取减免学费、开展职业教育体验等,吸引有就读职业院校意愿的高中毕业生和未稳定就业的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现初中、高中阶段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愿读尽读”。(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人社局)
3.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创新办学机制,推动“引企入教”和“送教入企”。充分利用经济开发区企业资源,鼓励职业学校引进行业企业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实训基地,支持行业企业牵头、职业学校参与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平台。推动职业学校与经济开发区、行业企业构建教育联盟,形成政策共享、资源互补、连锁培养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四化”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专业链与县域产业链、专业标准与职业标准、教学内容与岗位任务、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健全“招生即招工”机制,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拓展就业渠道。(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
(五)实施特殊群体教育发展提升工程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拓展学段服务。到2025年、2030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97%、98%以上。
1.完善特殊教育支撑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校园无障碍环境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建立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推进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残联)
2.健全特殊教育学段服务体系。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入学,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差别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以上阶段延伸。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形式和内容,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到2030年,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局、人社局、残联)
(六)实施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
以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为主攻目标,集中力量对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开展技能学历培训。2022—2025年全面完成培训任务,2026—2030年全面巩固工作成果。
1.完善职业技能学历培训体系。成立“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作专班”,依托中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乡(镇、街道)中小学、社区教育机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平台,组织中小学教师、驻村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和畜牧、农业、林业、卫生等各类技术技能人才,通过文化课程教学、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普通话培训、技术技能培训等,对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开展读、写、算等教育培训,使其认识常用汉字、会写日常便条、掌握基本文化常识,提高融入现代生活的能力。(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卫健局、司法局、林业局、民宗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2.扎实开展技能学历培训工作。全面摸清全县15—59岁未上学劳动者基本情况,由人社局统筹、教科局配合做好招生工作,所招学员统一录入全省中等职业教育非全日制招生系统,基本学制2-3年。由同心职校制定培训方案,各有关部门按分工组织实施,采取集中与分散、线上与线下、设立流动课堂、入户入企培训、巡回授课等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学员自学课时和集中教学课时不低于360学时。学员文化课考核由教科局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组织开展。学员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结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牵头单位:人社局;责任单位:教科局、统计局、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
(七)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工程
实施“强师工程”,大力培养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深化校长、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和评价改革,建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大力补充和培养培训各类教师。通过“特岗”计划等多种形式补充各学段教师。探索实施教职工“员额制”管理和职业教育兼职教师特聘岗。“十四五”期间,培养省级“黔灵名师”15名、省级骨干教师40名,市级名师40名、市级骨干教师150名,县级名师20名、县级骨干教师500名。建立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引入机制和管理办法。增加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同心职校教师中的比例。(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
2.加强师资管理和评价改革。出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具体实施办法。推行教职工岗位管理和全员竞聘制、校长教师县域内交流轮岗制、教师全员“坐班弹性制”。健全校长、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师德师范一票否决制。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开展教师专业水平测评。加强后备校长(园长)培养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纳入后备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县委编办)
3.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持续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深入推进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学校内部考核机制,凸显绩效激励的导向作用。按相关规定对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进行表彰。(牵头单位: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县教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这一核心指标,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重要事项亲自部署、重大改革亲自把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工作亲自督办,进一步增加教育资源供给,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开发,确保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是辖区内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方案的责任主体,县教科局负责牵头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核定年度人均受教育年限结果,县发改局负责统筹有关项目和政策,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所需资金,县委编办负责依法依规落实教职工编制,县人社局负责对未上过学的劳动力人员中有就业意愿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县住建局负责督促落实城镇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县公安局负责对公民个人提供的学历信息开展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相关工作。
(三)强化要素保障。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进教育项目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城镇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要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建设和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四)强化督查督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每年年底前要将年度工作推进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督办督查部门要把推进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督促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将“七大工程”实施情况列为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查评价内容,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或致函督办解决有关事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涉及单位和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工作信息报送,从2022年11月开始,每季度末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广泛宣传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