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理化乡2020年长江中上游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乡境内水域禁渔工作,进一步改善我乡渔业生态环境,维护好渔业生态平衡,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长江禁捕”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理化乡2020年长江中上游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涛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国海 乡人大主席
李 恺 乡党委副书记
蒲 勇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文艺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安元贵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孟杨林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 雷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雷德余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邓勇书 乡党委委员
胡 林 副主任科员
杨守卫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刘太贵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自强 安监站站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服中心,由刘太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该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统筹安排具体的排查、登记、上报等工作。
二、禁渔范围
以支嘎阿鲁湖湖区为重点,全乡自然河流水域等主干河流、水库。
三、禁渔期时间规定
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实行10年全面实行禁渔期制度。
四、禁渔期要求
在禁渔期规定的时间内,县渔政执法中队、乡安监站、乡农业服务中心,涉及支嘎阿鲁湖库区沿线的偏坡村、长春村、法乐村、石牛村、大塘村、新发村人员要组织开展宣传禁渔期工作,深入集市、村寨及库区和涉渔餐馆进行广泛宣传,发送通知,使禁渔工作家喻户晓。与当地涉渔船主及餐馆签订禁渔工作承诺书,签订率要求达到100%,进一步增强捕捞及经营者的渔业资源保护意识,促进禁渔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渔政执法力度,确保禁渔期工作取得实质效果
五、强化措施确保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乡农业服务中心及各涉水村(居)要充分利用赶集、广播、电视、专刑、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向社会各界宣传新的禁渔期制度,形成人人支持、参与禁渔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禁渔期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实。
(二)严格执法。各村(居)要制定禁渔期巡查巡逻制度,禁渔期间,各村(居)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打非治违”执法行动,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巡查监督监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各自权属辖区内的水域和餐馆进行检查,如有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
理化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