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方经济开发区、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大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大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档案管理,在决策完成后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的记录、材料及形成的决策文件完整归档。
五、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决策程序的指导,并做好合法性审查。
附件:大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